波普尔的可证伪性与精神分析批评
卡尔·波普尔以“可证伪性”(falsifiability)作为经验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划界标准:一套理论若要被列入经验科学,就必须能够同某些可能的观察发生冲突。可证伪不等于已经被证伪;前者说的是理论容许什么样的反例,后者才说反例已经出现。
波普尔对精神分析的经典批评是: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的理论似乎能够同任何可能的观察相容,因为相反的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解释被吸收到理论中。由此得出的首先是“按这项划界标准不属于经验科学”,而不自动等于“毫无意义”“全部命题已经证明为假”或“临床实践没有任何效果”。波普尔本人也承认,非科学理论仍可能具有启发作用。
《研讨班 XXV》第一课明确借用这一判断:拉康先说精神分析必须被认真对待,但它根本不是科学,随后以 irréfutable 说明理由。这个法语词直译为“不可反驳/不可驳倒”;放在波普尔语境中,重点是“没有能够使理论判假的可能观察”,所以本项目译作“不可证伪”。它不是在说精神分析已经通过了所有检验,恰恰是在复述波普尔式的划界批评。
可证伪性作为单一划界标准后来受到科学哲学中的广泛修正。尤其不能仅凭拉康这一句,就替当代精神分析的全部理论和实证研究预先判定结论。本卡所核实的是波普尔的论证及拉康在本期对它的引用,不是对精神分析现今科学地位的最终裁决。
来源
- 《研讨班 XXV》第一课 s25-01-0005—s25-01-0007(法文;精神分析应被认真对待、不是科学及 irréfutable)
- Karl Popper(英文;《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可证伪性、科学划界及对精神分析的批评)
- Science and Pseudo-Science(英文;《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可证伪标准及其后续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