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的语法结构与公理位置
《研讨班 XIV》把幻想从一幅可以自由释义的内心图景收紧为“一个具有语法结构的句子”。这不是否认幻想可能带有鲜明意象,而是把分析所要把握的单位放在主语、动词、语态、否定及位置变换的组合上。幻想因而“像语言一样得到结构化”,并且同驱力的翻转、反转和部分否定相接。
“一个孩子正挨打”是这项论证的典范。句子中的施事者、受打者和观看位置并不等于三个已经确定的人格;法语 on bat un enfant 的无人称形式、德语 Ein Kind wird geschlagen 的被动态,以及幻想各阶段中位置的变换,共同显示主体怎样既被句法组织,又不能简单地以陈述中的“我”出现。逐字把握幻想,首先是保留这种语法配置,而不是立即把它改写成一段较通顺的隐藏故事。
最后一课又把幻想在解释中的功能比作“公理”:分析要在每一种结构中界定变换法则,使幻想在无意识话语诸陈述的推导中占据公理位置。这里的“公理”不是说幻想内容在经验上真实,也不是说分析家应当认可它;它标记的是一个不能再由更早文本直接推导、却使一系列陈述与症状取得结构位置的出发点。
“语法结构”与“公理位置”因此是相接而不相同的两个层次:前者规定幻想以什么形式得到铰接,后者规定这条铰接在解释与推导中起什么作用。把幻想叫作公理也不是把精神分析变成一套完成的数学公理系统;拉康借用的是公理、真值标记和变换法则之间的形式差别。
来源
- 《研讨班 XIV》第七课 s14-07-0107—s14-07-0113(法文;幻想、驱力与语法装配)
- 《研讨班 XIV》第二十三课 s14-23-0007、s14-23-0017(法文;幻想作为语法句子及“一个孩子正挨打”的典范)
- 《研讨班 XIV》第二十四课 s14-24-0159(法文;真值标记、变换法则及幻想的公理位置)
- Jacques Lacan, La logique du fantasme — Notice(法文;拉康为 1967—1968 年《年鉴》所写课程摘要,重申幻想是句子并在解释中发挥公理功能)
- Éditions du Seuil:Le Séminaire, livre XIV — La Logique du fantasme(法文;雅克-阿兰·米勒 2023 年出版说明,把末章题为“幻想的公理”并说明其全书汇聚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