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拉康
Le séminaire sur « La Lettre volée »
译本说明 本译稿据所提供的《文集》(Écrits)EPUB 翻译,包含本章正文、后续文字说明、导论及1966年增补的《括号中的括号》。底本标题作“La Lettre voile”,正文反复作“La Lettre volée”,本译稿据正文订正题名。Dupin 统一译为“迪潘”。原注以[注1]至[注30]标记,译注以[注]标记;原注中的页码沿用法文底本。六幅原图保留,中文释名附于图下。
只要运气好,
事情又凑巧,
思想就会呱呱叫![注]
[注] 题辞出自歌德《浮士德》第一部“女巫的厨房”(Hexenküche),第2458—2460行,为群猴的台词。中文引文采用绿原译本《女巫的丹房》的译文。参见德文原文及中文译文。
[注] 补注|开头拉康用的这句诗
出自《浮士德》——女巫的炼金房这一章节。
直译过来是这样:
倘若它对于我们成功了/运气好/带来好运,
倘若它自己正合时宜,
那么它就是思想了。
比较值得玩味的是它的出处,梅菲斯特带着浮士德找女巫求药的时候,女巫不在,炼金房中有两只猴子在叽里呱啦说着一些不着调的废话,这三句便是出自猴子之口。
参照:原始文本/词典。
我们的研究已经使我们认识到:重复自动症(Wiederholungszwang,重复强迫)的原则,在于我们所称的能指链的坚持。这个概念本身,是我们作为外存在(ex-sistence,即偏心的位置)的相关项而提出的;如果我们要认真对待弗洛伊德的发现,就必须把无意识主体置于那里。众所周知,正是在精神分析所开创的经验中,我们才能把握:象征界的这种掌控,如何借助想象界的各种途径,发挥作用直至人类有机体最深处。[注]
[注] 底本将德文误植为 Wiederbolungszwang,此处按项目术语表订正。Excentrique 表示不在中心、偏心的位置,不表示向外运动;项目同一术语表中有“偏心的”与“离心的位置”两种写法,此处据法文取前者。
外在-存在
这里疑似引用了海德格尔的概念。不过我认为这里完全不用纠结这个哲学概念。 重点应该放在后面“偏离中心”上。弗洛伊德的理论有第三次“哥白尼革命”这样的说法——第二次指的是达尔文进化论。 19期b研讨班中拉康这么说的:
哥白尼——可怜的哥白尼!——据说搞出了革命。在教科书里,人们说正是他把太阳重新放到中心位置,让地球围绕它旋转。很明显,尽管在《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 etc.)里确实有那个示意图清楚地表现了这一点,但在这件事上,哥白尼本人绝对没有采取过什么立场,也没人会想到因此去找他的麻烦。不过,事实的确如此:我们确实从地心说转向了日心说,而这被认为对所谓的“宇宙学自恋”造成了一次冲击(blow)”。第二次“冲击”,这次是生物学层面的,弗洛伊德提到过达尔文:就像地球的问题一样,人们花了一段时间才缓过神来,面对新的宣告——即人类与现代灵长类动物之间存在亲缘关系。
随即拉康指出即使人类被证明是由猿类进化而来,这一点并没有真正动摇人类在既有话语中作为“造物之花,万物之灵”的位置。同样,日心说取代地心说,也并没有触及那个更深的前提——即“必须以某物为中心”的设想依然在运作。 哥白尼革命的真正颠覆性之处并不在于把太阳放在宇宙中心,在于揭示了行星运行的轨道并非正圆,而是椭圆。星球之间存在某种相互作用的力量,牛顿最终将这种作用普遍化为“万有引力”。自此,不再是“某个中心天体”吸引其余的物质革命或者说吸引其他物质旋转(révolution),而是任何物质之间都存在一种普遍的作用力。正是在这里,“以某个星球为中心旋转”的设想才真正被彻底瓦解。
好像扯的太远了,不过拉康有时候说话就是这样,这些背景铺垫对于理解这人说的话非常重要。 因为这里偏离中心拉康想表达的绝对不是“有一个中心”然后偏离了中心,而是“反中心化”的意思。 主体的存在并没有放置在“内在中心”,而是铺设在外。 再拿天文学举例子,在观察了海王星轨道之后,天文学推测可能存在一顆未知的行星,稱為“X行星”,也就是后来的冥王星。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实际观测到这一行星,通过其他行星的轨迹以及引力效应,也可以推测出它的存在。
本研讨班的教学旨在坚持这样一个论点:这些想象性作用远非我们经验的本质;除非把它们关联到那条将它们联结起来、为它们定向的象征链,否则它们所呈现的,只是一些缺乏一致性的东西。
我们当然知道,想象性的印刻(Prägung),对于象征性二择关系的那些局部化具有重要作用;正是这些局部化赋予能指链以它的样态。但我们提出:支配那些对主体具有决定作用的精神分析效应的,是这条链自身的法则;这些效应包括拒斥(Verwerfung)、压抑(Verdrängung),乃至否认(Verneinung)。我们以应有的强调指出:这些效应如此忠实地追随着能指的移置(Entstellung),以至于想象性因素虽有其惰性,在其中也不过像影子和映像。[注]
[注] Dénégation / Verneinung 此处采用第二研讨班相关条目的“否认”,项目其他研讨班也译作“否定”;它不同于 Verleugnung。Entstellung 同时含有变形、歪曲之义,此处原文用 déplacement 加以说明,故译“移置”。
想象性的烙印(Prägung)
这里不得不钦点一下褚孝泉翻译的那版《拉康选集》。 Prägung 在德语中表示“压印、铸造、烙印”的词,弗洛伊德引申为“特征、印记”,是讨论重复的时候经常会使用的一个词。 我想说的是这里能被翻译成浸润并不是这位译者在这里有什么独到的见解,仅仅是因为这一段话的文本是法语,中间加了一个德语词之后产生的机翻误译。但凡有一点人工成分也不至于错成这样了。
然而,如果在你们看来,这种强调只是为了从诸现象中抽象出一种普遍形式,而你们仍把它们在我们经验中的特殊性视为本质,并认为拆开它们原初的复合体难免出于人为造作,那么,这番强调也就白费了。
因此,我们想到,今天借一个故事向你们展示:主体从一个能指的行程中受到怎样的首要规定,由此说明我们正在研究的弗洛伊德思想阶段所揭示的真理,即:对主体而言,具有构成作用的是象征秩序。
主体在一个能指的轨迹中,受到一种决定性的规约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我命由我不由天”,或者其他的豪言壮语。 接着又非常“装模作样”的表示“当然了,主体必然受到象征的阉割。” 大他者并不需要这样装模作样的自谦,这种“自谦的接受阉割”并没有触及到核心问题,也就是“象征性的必然”是怎么一回事。 拉康后面用猜数字和黑白卡片游戏进行了举例,虽然都能进行一些解释但离实际生活太远,缺少一种直观的体验,等讲到那部分的时候我自己设计了一个样例演示。试着把这个看上去很玄的东西变成可以在“数学”层面被讨论的问题。
请注意,正是这一真理,使虚构本身的存在成为可能。因此,寓言和任何别的故事一样,都适合用来阐明它——只须在其中检验它的一贯性。除去这一保留条件,寓言甚至还有一个优势:人们越可能以为它受任意性支配,它就越能纯粹地显现象征性的必然性。
因此,我们没有另往远处寻找,而是就从那个故事中取例;我们最近刚刚利用过的、关于奇偶游戏的辩证法,就嵌在这个故事里。这个故事能够有助于推进一条已经从中得到支撑的研究路线,无疑并非偶然。
你们知道,我们说的是波德莱尔以《失窃的信》为题翻译的那篇小说。一开始,就应当把其中的一出戏,同对它的叙述以及这种叙述的条件区分开来。
阅读小说与叙述层次
这一部分把《失窃的信》这部小说的内容概括了,鉴于这部小说的重要并不不亚于拉康的文本,这么快的”速通”掉有点唐突。并且拉康讲这些内容的时候,他完全预设了他人都熟度了爱伦坡的小说,因此这里先回到小说的内容。
这三部以迪潘(有的地方翻译成迪潘)的小说里面,迪潘是毫无疑义的主角,而小说的第一人称我则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
《失窃的信》这部小说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叙述中。
事情都已经发生过,被人叙述出来的,而不是小说描述了客观的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芥川龙之介的《竹林中》也有异曲同工,但是《竹林中》是通过不同的角度来对同一个事情进行描述,仿佛不同的角度带来了一个不可知的讨论空间,而事实本身是不重要的,重要是人物所在的位置和立场决定了他们会说什么样的话。
但如果是这么说的话,又好像会落入到一种所谓 罗生门,或者导向某种“相对主义”。最后变成什么“人心难测”,“人性论”这种“人性的不可知论”。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是爱伦坡,还是拉康,都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让步。
回到《失窃的信》上来,我们看看这个离奇情节到底是怎么样能成立的。
不久我们就会看出,是什么使这些组成部分成为必要,也会看出,它们不可能不在组织它们的那个人的意图之中。
事实上,叙述为这出戏配上了一层评说;没有它,就不可能把戏呈现在舞台上。可以说,严格地讲,观众席上的人会看不见这一行动;此外,由于戏剧本身的需要,对白还被刻意安排为:对一个听众而言,其中不含任何可与这出戏相关联的意义。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叙述从某一位演员身在其间时的视角,为每一场戏提供一种——姑且这样说——擦着表面照来的光,那么,无论摄影还是录音,都无法使这出戏中的任何东西显现出来。
这样的场景有两场。我们随即把第一场称为原初场景,这并非疏忽,因为就我们此刻所讨论的意义而言,第二场可以看作它的重复。
据说,原初场景发生在王室内室;因此,我们猜想,那个收到一封信时独自在房内的“地位最高的人”——也被称为“显贵”——就是王后。另一位显贵进入后使她陷入窘迫,更证实了这一感觉。故事展开以前,我们已经听说:那个人若知悉这封信,牵涉的将不只是这位女士的别的什么,而是她的名誉和安全。随着 D……大臣入场而展开的戏剧,我们很快就不再怀疑,来者确实是国王。此刻,王后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指望国王没有留意,把信留在桌上,“翻过来,收件人题字的一面朝上”。然而,它并没有逃过大臣的锐利目光;他也没有漏看王后的慌乱,并由此嗅出了她的秘密。从此,一切都像钟表的机械运转一样进行。大臣以他惯有的节奏和机敏谈过日常事务,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外观与眼前那封相似;他假装读信,然后把它放在那封信旁边。他又说了几句话,在王室的桌面上周旋,随即径直拿起那封令人窘迫的信,扬长而去。王后丝毫没有漏看他的把戏,却无法干预,因为她害怕引起此刻就挨在身边的王室配偶的注意。
先说第一个场景
也就是所谓的“原初场景”。
王后手里有一封密信,这是无论如何他都不想要被国王看到的,但这个是事实吗? 我是指在大臣的视角中,这明显不是一个确凿的事实,哪怕这个大臣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场面,对王后的神态,面部表情这种微妙的变化有自己的推断,但是这也仅仅是一个推断,大臣又是怎样进一步的去验证自己的推理的呢?
这个答案在小说的中后期会借由迪潘的话来进行阐释,谜底就是(D大臣)站在王后的角度设想自己如果推理正确的话,那么王后会有怎么样的反应呢?
有没有这种可能:这封信确实王后不想让国王注意到,但是信的重要程度不足以让大臣以此用来威胁,或者谋取什么利益。也许这只是一个王后自己的隐私,不是不得了的机密,这同样也有可能不希望国王看到,然后将这封信的存在稍作掩饰。
那么D大臣为什么能下这么个赌注,然后当着王后的面去把这封信拿走呢?这对于当时的大臣来说是有待于思考的问题。
如果你认为D大臣一上来就基于他敏锐的观察,洞悉了真相——如果你是这么理解的话,就可能陷入到一种对名侦探或者对于什么天才的想象当中。D大臣到底是如何做到的?我们看看他分阶段的行动。
- 首先他把自己的信拿出来,装模作样地读了一下。
- 然后放在桌子上,与王后的信放在一起。
- 最后自己离开的时候佯装拿自己的信,结果拿的是王后的信。
这个其实挺巧妙的,王后的信如果没有那么重要,那么大臣把自己的信放在桌子上的时候,王后可能就有意无意的想要把自己的这封信收回来,毕竟自己的隐私不想与大臣的信混在一起,这算是人之常情,但是王后可能担心自己多余的动作,让国王注意到这封信的存在,因此王后什么也没做。
大臣进而可以了解到这封信其实会让王后比较紧张,不敢有任何的动作惊动国王,所以他才有空间可以得寸进尺的在临走之前把这封信堂而皇之的拿走。
而当大臣把这封信拿走的时候,王后也是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不希望国王注意到自己持有这样的一封信,因此她什么也没有做,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臣把这封信拿走。
也就是说大臣每一阶段的动作不仅仅是他在偷这封信耍的伎俩,同时也是对王后的试探,这封信到底存在怎样的价值?这封信价值越大,王后越是不敢轻举妄动。
反过来说,如果这封信没什么价值,只是王后自己私人的一个小秘密,那么王后则很快会对D大臣行为做出反应,而后D大臣也知道这封信对自己不具有多大的价值,因此停止后面的行为。
这一切机制都不需要怎样的相互猜忌,形成什么博弈论意义上的什么猜疑链,一切都发生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另外一种更加尴尬的情况——这封信没有那么重要,只是王后不想让国王看到这封信或者知道他的一些无关紧要的私事,但是并不足以让大臣去威胁王后做什么事情。那么D大臣堂而皇之的拿走了王后的信,那么大臣又该如何收场呢? 当大臣拿到了王后的信的时候,王后看到大臣把自己的信拿走了,她会立刻叫住大臣说:你把我的信拿了。 而D大臣这个时候可能会为自己的所谓的冒失和唐突致歉,“请原谅我的冒失,尊敬的王后,我当作自己的信了”,如此这般,大臣也能领会到这封信对自己并没有什么价值。
在这番操作中,谁也没有露出异样;对于一位理想的旁观者,一切因而都可能悄然过去。这番操作的商是:大臣从王后那里窃走了她的信;还有一个比前者更重要的结果:王后知道,现在是他拿着这封信,而且他并非出于无辜。
还有一个余项,任何分析家都不会忽略它,因为分析家受过训练,凡属于能指的东西都要留意,虽然他未必总知道该拿它怎么办:那就是大臣弃置不顾的那封信;如今,王后的手可以把它揉成一团了。[注]
[注] 补注|有一个剩余
: 上一段提到了“其结果(quotient)却是……” 这里的结果(quotient)是数学除法计算中的商,这里的剩余(reste)也有除法中除不尽的余数的意思。
第二场:大臣的书房。这是在他的宅邸里。根据警察总监向迪潘所作的叙述,我们知道,十八个月以来,警方只要趁着大臣照例夜间外出的机会,就一次次回来,把宅邸及其四周搜了个底朝天。坡在这里第二次引入迪潘那专门解谜的天才。搜查毫无结果——尽管任何人都能从局势推断出,大臣一定把这封信留在随手可取的地方。
到了第二场景
迪潘特地拜访大臣,戴着一副有色眼镜,以方便自己仔细观察大臣的房间。他注意到壁炉上方有一个华而不实的卡片架,架上放着几张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
小说对这封信的描述如下:信封上,收信人姓名地址以女性娟秀的字体书写,而收信人正是D大臣本人。信上盖着一个黑色的大印章,清楚地印着大臣姓名的首字母图案。
然而,这封信与他们要寻找的那封重要信件在关键细节上出现了明显偏差。
G局长曾向迪潘详细描述王后遗失信件的特征:S公爵的红色印章、信封上粗犷刚劲的字迹——这些细节与D大臣家中这封信相矛盾:信封上是女性的字迹,印章却是大臣自己的黑印章。
若王后为收信人,而寄信人为S公爵,那么字迹与印章应出自S公爵之手。但迪潘观察到的这封信,寄信人似为一位女性,印章却为收信人大臣本人的——这一矛盾点让迪潘更加确信这封信的不同寻常。
迪潘进一步发现:这封信就像是一只手套被人翻转过来一般,重新书写了地址、盖上印章。也就是说,大臣试图将原先寄给他人(如王后)的信伪装成别人寄给他自己的信。他刻意误导警方,使人以为他收到了一封女性写给他的信。
迪潘并未立即采取行动,而是假意将一只金鼻烟壶忘在了大臣桌上,作为借口,第二天再次登门拜访。他继续与大臣聊天,在谈话正热之时,窗外响起一声巨响,似枪声,引起大臣注意。大臣起身查看,迪潘趁机调包了信,将准备好的假信替换原信。这场“枪响”同样是迪潘事先安排的干扰,目的是制造注意力转移,为盗取信件创造时机。
更重要的是,如果大臣还以为自己手中依然掌握那封能威胁王后的信件,那么他仍会继续在宫廷中作乱。而此时已摆脱威胁的王后,则可利用这一误差发起反击。大臣已失去对王后的控制权,而王后却能精准预测大臣下一步的行动。
不论是从小说的情节上还是其隐喻上,拥有信件者便掌握了主导权,对信件图谋不轨者则沦为其操控对象。想要得到信的人只有通过“了解对方如何思考”才可以拿到这封信。
而后迪潘说自己很期待D大臣政治上垮台,被王后嗤之以鼻打开信看到内容的时候是怎样的表情。
你在那封伪造的信里写了什么? 迪潘的朋友这么问到。
“当然,让里面一片空白似乎很不恰当,那岂不是显得无礼。D曾经在维也纳做过一件有损于我的事,我当时曾平心静气地对他说我不会忘记。所以,既然我知道他会对是谁赢了他感到好奇,我觉得不给他留下一条线索未免遗憾。他非常熟悉我的笔迹,于是我只在那张白纸的中央抄写了一句话——
如此凶恶的阴谋,若不配阿特柔斯,亦堪称提埃斯特。
迪潘请人向大臣通报来访。大臣以一种刻意显露的漫不经心接待他,言谈装出浪漫派式的倦怠。然而,迪潘没有被这种伪装骗过;他透过绿色眼镜,察看室内。当他的目光落到一张磨损得很厉害的信纸上时,他已经知道,那就是他正在寻找的东西。它像是被遗弃了,插在一个简陋的纸板名片架的格子里;名片架挂在壁炉台的正中央,以些许闪光的装饰引人注目。除了尺寸相符,那些细节看起来处处都像有意同他所掌握的失窃信件的特征相抵触;恰恰是这些细节,加强了他的确信。
此后,他只须把鼻烟盒“忘”在桌上,然后告退,次日再来取回,同时带上一封仿制信,摹拟原信现在的模样。一桩安排得恰合时机的街头事件,把大臣引到窗前;迪潘趁机也拿走了这封信,用仿制品替换它,随后只须在大臣面前维持一次正常告辞的表象。
这里发生的一切,即便不算无声无息,至少也没有闹出动静。这次操作的商是:大臣已经不再持有那封信,但他对此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怀疑是迪潘把信从他那里夺走了。此外,他手里剩下的东西,对于下文绝非无关紧要。我们还会回到这一点:是什么促使迪潘给他的假信写上文字。不管怎样,大臣想使用这封信时,就能读到下面这些字句;迪潘写下它们,正是为了让他认出自己的笔迹:
……如此险恶的谋划,
即使配不上阿特柔斯,也配得上提埃斯特。
迪潘告诉我们,这两句出自克雷比永的《阿特柔斯》。
阿特柔斯与提埃斯特
是兄弟二人争夺王位,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故事。
在希腊神话中,提埃斯特曾诱使阿特柔斯误杀亲子,阿特柔斯便将其子烹煮后设宴相待,让提埃斯特在无知中吞下自己孩子的肉体。
我们有必要强调,这两次行动相似吗?有。因为我们所指的相似性,并不是为了把两者的差异配成一对,就挑选某些特征而简单凑合起来。只保留那些相似的特征,牺牲其余特征,也不足以从中得出任何真理。我们要指出的是:这两次行动从中获得动因的主体间性,以及这种主体间性借以组织它们的三个项。
这些项的特殊地位,可以从这里判断:它们同时对应于促使决定骤然形成的三个逻辑时间,也对应于这一决定分配给被它区分开的主体的三个位置。
这一决定在一次凝视的时刻里完成。[注1] 随后的种种手段,虽使这一时刻暗中延续,却并没有为它增添什么;同样,第二场中为等待时机而把行动推迟,也不破坏这一时刻的统一。
[注1] 应当在我们的《逻辑时间与预期确定性的断言》一文中寻找这里所需的参照,见第197页。
决定
这里并不是指“主体做出的决定”,而是“主体被能指链决定”,而这一决定在注视的瞬间就已经完成。
拉康这里提到了【三种目光】
- 什么也看不见的目光
- 它看到第一个什么也没看到,却自欺地认为,正因为第一个没有看到,自己所隐藏的东西就因此得到了掩护。
- 前两种目光所留下的,正是那必须被隐藏的东西,却因此暴露无遗,任凭任何想取走的人夺走。
目光的位置就已经意味着能指链中主体的位置。
一方面,采取何种的目光对于主体的位置来说是一种隐喻,它直接将主体在此(场景中)的效果展现出来。
另外一方面来说,如果没有这种效果的展现,场景不存在,主体的位置也不存在,也并没有什么被决定。
这次凝视预设了另外两次凝视:它把两者一并纳入视野,看见它们虚假的互补关系留下的空隙,从而抢先攫取那因暴露而可供掠夺之物。因此,有三个时间,组织着三次凝视,由三个主体支撑;每一次,它们都由不同的人物来体现。
第一个时间,属于什么也没看见的凝视:那是国王,也是警方。
第二个时间,属于看见第一个什么也没看见、并因此误以为自己所藏之物已受到遮蔽的凝视:那是王后,随后是大臣。
第三个时间,则从前两次凝视中看见:它们把应当隐藏的东西,暴露给任何想将它据为己有的人;那是大臣,最后则是迪潘。
为了让人把握上述主体间复合体的统一性,我们很愿意借用传说中鸵鸟躲避危险的办法,来为它作担保。因为,当这一办法在此分配给三个伙伴时,它终于值得称作一种“政策”了:第二个因为第一个把头埋进沙里,便以为自己披上了隐身衣,却任由第三个安安静静地拔掉自己屁股上的羽毛。只要在这个众所周知的名称里多添一个字母,把它改成“他者鸵鸟政策”(politique de l’autruiche),它本身就终于能永远获得一种新意义。[注]
[注] Autruiche 在 autruche(鸵鸟)中插入字母 i,使其中显出 autrui(他人);中文以“他者鸵鸟”标示这一文字双关。
[注] 补注|一封信的字母:法文拼写对照
法文 autruiche 是在 autruche(鸵鸟)中插入字母 i,显出 autrui(他人),不是新增定冠词 l’。下方关于“一封信的字母”及其与大他者的联系,按个人阅读联想保留,不据此改写法文或译文。
一封信的字母
信的单词是Lettre,首字母也就是l。la/le 等效于英语的定冠词“the”,简写成【l‘】强调特指,特定的“那一个”。拉康一直以来对定冠词la,le,l’的使用重视。这里提到的“一封信的字母” 也是这个意思,在autruche前面加上【l’】。
这个文字游戏从 ‘<失窃的信>的研讨班’这篇文章的标题就已经在玩了。当然即便铁证如山,拉康也可能会装傻说这只是”能指链”的自动重复机制。
鸵鸟政治
这里需要补充一下, “l’autruiche” 的双关。Lacan 在这里玩了一个文字游戏:autruche (鸵鸟) 和 autre (他者) 发音相近。politique de l’autruiche不仅是 “鸵鸟政治”,也暗示了与大他者(l’Autre)相关的政治。
既然重复着的行动的主体间模型已经给出,我们还须在其中认出一种重复自动症,其意义正是我们在弗洛伊德文本中所关心的。
对于那些早已熟悉我们这句公式所概括的视角的人来说,主体的复数性当然不能构成反对意见:无意识,就是大他者的话语。至于不久前我们重新分析“伊尔玛打针之梦”时引入的主体的混入概念,为此增添了什么,现在就不再回顾。
今天我们关心的是:在主体间的重复过程中,主体如何在其移位中相继接替。
我们将看到:他们的移位,取决于失窃的信这一纯粹能指,在三人组中所占据的位置。对我们来说,正是这一点,将证实这里发生的是重复自动症。
纯粹能指
上面提到过的信的首字母l’。既然一封信的移动可以决定主体在主体间关系中的位置。那么同样存粹的能指【l’】的位置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然而,在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以前,先问一问似乎并不多余:小说的意图与我们对它的兴趣——就两者相合而言——是否另有所寄?
故事以一个侦探谜案的形式讲给我们听,按照我们那粗直的术语,能否把这一事实看成单纯的合理化?
警探谜案
《失窃的信》如果仅当作一个推理探案的类型小说来看的话,并不全面。这就不是一个“典型的”(或者说”本格“)推理小说。
事实上迪潘为主角的前两部小说《莫格街凶案》《玛丽罗热疑案》确实在沿着作案手法,犯人是谁这些问题上进行推理,而《失窃的信》并不是这样。
作案的手法,犯人是谁,作案的动机全都在小说最开头被抖出来。对于一部探案小说来说悬念已经一开始被揭开之后,到底是什么让读者即便知道了这一切之后还能兴致勃勃的读下去呢?
除了局长无能的没有办法解决的难题之外,这里还存在另外一种谜题。拉康这里指出,迪潘身上存在的某种不协调性。
- 他的洞察与他讲述的逻辑有一些不符合。
- 他分析的方法与他的行动也并不吻合。
迪潘本人并没有抽身与整个事件之中,他也被戏耍了一通。
事实上,迪潘的推理其实并没有起到什么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这一通推理是在一切结束时候才向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讲述出来。不论是猜数字游戏也好,观察信封的样子也好,迪潘本身的作用仅仅是拿回了那封信,并且交给了局长。他的推理只是他事后回溯性的构建起这样的解释。
说实在的,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种侦探谜案的身份并不稳固。只须注意:一个谜案从犯罪或违法行为中获得动因的一切要素——它的性质和动机、工具和执行、查明作案者的办法,以及证明其罪行的途径——在这里都从每次情节转折一开始就被仔细排除了。
事实上,一开始,欺诈本身就已被清楚交代,同样清楚的还有罪犯的行径及其对受害者的影响。问题呈现给我们时,已经只限于寻找那件维系着欺诈的物品,以便将它归还;而向我们解释问题时,问题早已解决,这一点看起来也显然出于有意。使我们悬心屏息的,就是这个吗?我们当然可以相信,某种体裁的惯例能激起读者特有的兴趣;但不要忘了,此处第二次出现的“迪潘”仍是一个原型,而这一体裁也才从第一个迪潘故事中形成;作者要拿惯例做文章,未免还太早。
不过,把整个故事化约成一则寓言,也会走向另一种过分:仿佛它的寓意是,对于某些有时必须保密才能维持夫妻和睦的通信,只须把信上的文字随意放在桌上,甚至让有意义的一面朝下,就足以使它免于他人的目光。对我们而言,这是一种诱惑,我们不会建议任何人去尝试,免得他信以为真而失望。
那么,这里是否就没有别的谜了?在警察总监一边,只是一种导致失败的无能;至多在迪潘一边,还存在某种我们不愿承认的不协调:他用来介绍自己方法的那些见解,固然极为敏锐——尽管就其一般性而言,并非总是完全切题——却同他实际介入的方式不甚相合。
再把这种被障眼法蒙住的感觉推进一点,我们很快就会问:从那场仅因主角身份高贵才没有沦为闹剧的开场戏,到结尾似乎注定要让大臣落入的可笑境地,使我们感到快意的,是否正是所有人都受了戏弄?
我们会更愿意承认这一点,因为同此处的读者一道,我们会在其中重新找到自己曾在某处顺便给现代英雄下的定义:“在一种迷失的处境中,以可笑的功业扬名”。[注2]
[注2] 参见《言说与语言的功能和领域》,第244页。
但我们自己是否也被这位业余侦探的威仪迷住了?他是新式夸勇者的原型,还没有落入当代超人的乏味。[注]
[注] 补注|虚张声势的武夫
(matamore),源自西班牙戏剧特指外表勇猛、言辞浮夸但内心怯懦的角色。
参照:原始文本/词典。
虚张声势的武夫
迪潘把信交给局长之后小说的内容并没有结束,“小说的叙述者”此时对发生的事情还一无所知,因此迪潘开始进一步阐释自己的推理。拉康这里使用的词是“matamore”指的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虚张声势人物。也就是说迪潘之后的一番推理演绎,可能与发生事情的无关,仅仅是他为了彰显自己的虚张声势。
众所周知,吹牛、虚张声势的人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一些饭局酒席上。对于听到这些话的人来说这些吹嘘自己光辉事迹并不有趣。而小说的故事则呈现出一种“逼真性”,或者说迪潘是在“吹牛”的这一种可能性被隐藏了起来,这是怎么做到的?
因此接下来的讨论核心在于:一方面不排除叙述中存在“虚张声势”的可能性,更重要的问题是爱伦·坡究竟是通过怎样的叙述手法营造出“逼真性”,即便迪潘的推理过程呈现出一种经不起推敲的断裂,读者也不得不在阅读中被卷入一种真实感之中。
一句戏言——却足以使我们反过来注意到:这篇叙事具有如此完美的逼真性,以至于可以说,真理在其中揭示了它的虚构组织方式。
因为,这种逼真性的理由,的确把我们引上了这条道路。先进入它的运作方式,我们就会发现另一出戏;我们称它为第一出戏的补充,因为第一出是所谓的无言之戏,而第二出的趣味却围绕话语的性质展开。[注3]
[注3] 当然,要完整理解下面的内容,必须重读《失窃的信》。这篇文字无论法文还是英文都流传极广,而且篇幅很短。
事实上,显然可见,实际戏剧的两场戏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对话过程中向我们叙述。只须掌握我们在教学中着重提出的那些概念,就能认识到:这样安排并不只是为了叙述上的便利;这些对话本身,因对言说效力作出相反的使用,而获得了一种张力,构成另一出戏。按照我们的术语,这另一出戏有别于第一出,是因为它支撑在象征秩序之中。
第一个对话——警察总监同迪潘的对话——像是在一个聋子与一个听得见的人之间进行的。也就是说,它呈现出真正的复杂性;我们通常把这种复杂性简化成“沟通”的概念,却由此造成最混乱的结果。
第一个对话
警察局长找到迪潘,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讲给迪潘。而将这一切转述给读者的是那个“故事的总叙述者”。王后——>局长——>迪潘。故事的总叙述者则是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 故事的总叙述者在这里的作用是仿佛处于“第三方视角”目睹这一切的发生,好像带有某种“客观”的性质。 但如果从文本的转述上来看,故事是:局长迫于自己无能为力或者说“缺乏想象力”,向迪潘讨教这一案件。
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容易忽略这个“故事的总叙述者”在其中是否承担了某些作用。
从这个例子,我们的确可以把握到,沟通如何造成一种理论太常停留于其中的印象:仿佛它在传递中只有单一的意义和方向;仿佛听得见的人赋予它的、充满意指的评说,只因听不见的人没有察觉,就可以被看成已遭中和。
不过,如果我们只保留对话的报告意义,就会发现,它的逼真性取决于准确性的担保。然而,一旦我们展示其中的手法,它就比表面看来更为丰富。我们只须限于第一场戏的叙述,便能看到这一点。
因为,这一场戏经由双重甚至三重的主体性过滤才传到我们这里:王后向总监作了报告,总监用一段叙述让迪潘得知这份报告,而迪潘的朋友兼知己——我们从现在起称他为故事的总叙述者——又向我们叙述了总监的叙述。这并不只是偶然安排的结果。
原初叙述者所陷入的绝境,固然排除了她篡改事件的可能,但若以为总监在这里有资格替她发声,仅仅因为他缺乏想象力——姑且说,这一点他早已拿到了证书——那就错了。
讯息这样被再次传递的事实,向我们保证了一件绝非不言自明的事:它确实属于语言的维度。
在座诸位知道我们对此的意见,尤其是我们把所谓蜜蜂语言当作反衬所作的说明:在语言学家看来,[注4] 那不过是对对象位置的简单标示,换句话说,是一种比其他想象功能分化得更精细的想象功能。
[注4] 参见埃米尔·本维尼斯特:《动物的沟通与人类语言》,《第欧根尼》(Diogène),第1期;以及我们的罗马报告,第297页。
蜜蜂舞蹈
在《罗马报告》中,拉康以“蜜蜂舞蹈”的例子来区分自然界的编码系统与人类的象征性语言。蜜蜂通过舞蹈的方向与频率来传递花蜜的位置,这是一种纯粹的信号传输:动作直接对应外部对象,却不涉及主体的定位。
人类的语言则不同,比如一个人开口说“我饿了”时,语言不仅传递了饥饿的信息,同时也把“我”标记为发声者,表达本身就已经确立了主体在其中位置。因此拉康关于主体与能指的命题是:一个能指代表主体,对于另一个能指而言。或者翻译成一个能指为另一个能指代表主体。
因此对于小说中的信息的转述来说,并不存在“如实转述”这么一回事,表达本身就包含了表达者,在这里就是”故事的总叙述者”的位置。
我们在这里强调,人类也并非没有这种沟通形式;尽管对人而言,对象由于使用符号而遭到瓦解,它作为自然给定之物是如此消逝不定。
事实上,我们可以在两个人对同一对象的仇恨中形成的共同感应里,找到这种沟通的对应物。但须加上这一限制:这种相遇始终只能发生在一个对象上;这个对象,由双方都拒绝的那个存在者的特征来规定。
然而,这样的沟通无法以象征形式传递。它只支撑在同这一对象的关系中。也正因此,它能把数目不定的主体聚集在同一个“理想”之中;但在由此构成的人群内部,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之间的沟通,仍不可化约地以一种无法言说的关系为中介。
这段离题话不只是重申原则,以便从远处回应那些指责我们忽视非言语沟通的人。它通过规定话语所重复之物的范围,为“症状重复着什么”这个问题作准备。
因此,间接的转述把语言的维度澄清出来,而总叙述者把它再转述一遍,“按假定”并没有增添什么。但他在第二个对话中的作用,就完全不同了。
因为,第二个对话将同第一个对话相对,正如我们曾在别处于语言中区分的两极相对,也就是词语与言说相对。
这就是说,我们从准确性的领域进入了真理的层面。这个层面——我们斗胆以为,无须再回过头说明——位于全然不同的地方,确切说,就在主体间性的奠基处。在那里,主体除了那种把一个大他者构成为绝对者的主体性本身,别无可把握。为指出它的位置,我们只须唤起那段对话:我们认为,它之所以配得上“犹太故事”的归属,就在于它达到顶点时的那句诘问,以极其简净的方式显出了能指与言说的关系。“你为什么骗我?”有人气喘吁吁地喊道,“是啊,你为什么告诉我你要去克拉科夫,好让我以为你要去伦贝格,可你实际上恰恰就是去克拉科夫?你为什么这样骗我?”
准确性的领域
在第一个对话中,”故事的总叙述者”作为目睹局长于迪潘两人对话的旁观者。他似乎并不涉及对话中的关键位置,似乎在第一段对话中的这个转述者的功能就在于“不添油加醋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转述给读者。
真理的层次
而关于真理的层次,确实没有什么好赘述的,还是看看拉康引申出来的笑话吧。
而在第二个对话中,迪潘似乎将一切推理全盘托出,而叙述者又以“密友自白”的口吻将其转写进小说。这种“密友自白”式的叙述传递到读者这里是形成了某种“权威性”。它依靠见证的形式本身制造威望,拉康这里的表达是:接近一种类似遗嘱的效应。设遗嘱的人已经不在,而遗嘱的“权威性”在于其见证者的忠诚。
一个绝对的他者(un Autre en absolu)。这里不能直接跟大他者(l’Autre)划等号,这里指向某个非特定的他者 。类似于英语中“an” 与“the”的区别。
在真理的层面上,主体所面对的并非单纯的客观事实,而是另一个主体不可预测、不可揣摩的主观意图。
拉康所引的那个犹太笑话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它揭示出迪潘所谓“小天才”的推理其实经不起检验,不过是故弄玄虚的花招。由此可以进一步延伸到大他者自身的不可预测性。
主体之间借由语言的交流中,必然要面对“另一个他者”的主观意图,而这种意图总是通过“我认为你认为我认为”的链条层层嵌套,直至在某处碰壁并反弹回主体。
我这里的理解是一个绝对的他者是大他者对主体施加的一种效果,也是主体不得不面对的困境。
作为迪潘方法的引言,我们面前涌来了一连串疑难、争辩性的谜题、悖论,乃至戏言;它们本来也会把类似的问题强加到我们心头。只是,这一切由一个自居弟子的人当作密谈转告我们,因而又添上了某种委托转述的效力。这就是遗言必然带有的威望:见证人的忠诚,是一顶头罩,蒙住对证言的批判,使它在盲目中睡去。
另一方面,还有什么比把牌翻过来摊在桌上的姿态更有说服力呢?它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有一瞬间,我们相信魔术师确实如其预告那样,展示了戏法的手法;可实际上,他只不过以一种更纯粹的形式重演了戏法。就是这一瞬间,让我们衡量出能指在主体中的至上地位。
迪潘就是这样操作的:他从那个小神童的故事说起。小神童凭借认同于对手的诀窍,在奇偶游戏中把所有伙伴都蒙了过去。然而,我们已经说明:这种诀窍甚至刚到达其心智构想的第一个层面,即主体间交替的概念,就立刻在它的回返处碰壁。[注5][注]
[注5] 参见我们的导论,第58页。
[注] 心智建构
(élaboration mentale)在精神分析,特别是拉康的语境下,élaboration 带有更强的建构/系统化的含义,强调一种从原始材料到复杂结构的过程。
尽管如此,为了使我们眼花缭乱,拉罗什富科、拉布吕耶尔、马基雅维利、康帕内拉的名字仍被抛到我们面前;在这番孩童的壮举旁,他们的声名似乎都只剩下空泛。
接着又转到尚福尔。他的格言说:“尽可打赌,凡公众的观念,凡普遍接受的惯例,都是蠢话,因为它适合最大多数的人。”这必定会使所有自认为不受此法则支配的人心满意足,也就是说,恰恰使最大多数的人满意。迪潘指责法国人把“分析”一词用于代数是在作弊,这几乎不可能伤及我们的自尊;更何况,腾出这个词用于别处,也没有什么理由不让精神分析家觉得自己正有资格提出权利主张。接下来,他又作出一些足以让拉丁语爱好者心满意足的语文学评论:他只是提醒他们,“ambitus 并不意味着野心,religio 并不意味着宗教,homines honesti 并不意味着正派人”,却不屑再作说明。在你们中间,谁不会乐于想起……对于熟读西塞罗和卢克莱修的人来说,这些词究竟意味着什么?坡无疑是在取乐……
但我们产生了一个疑问:这番学识的炫示,是否旨在让我们听出我们这出戏的关键词?[注6] 魔术师是否正在我们面前重演他的戏法?这一次,他不再哄骗我们说要交出秘密,而是把赌注加到这一步:真正把戏法照亮给我们看,我们却仍然一无所见。让一个出自他的虚构的存在者真正欺骗我们——这确实将是幻术师所能达到的顶点。
[注6] 关于这三个词,我起初曾略加点染,提示每个词可以怎样评说这个故事——假如这个故事所归向的结构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的话。
这项提示太不完善,我把它删掉了。因为,为这次重印重读自己时,有一位人士向我证实:在那些出卖我的人的时代之后——直到1968年12月9日仍然如此——另一个时代到来了,在那里,人们阅读我,以求更进一步的解释。
这样的解释,应当放在本页之外。
也正是这样的效应,使我们有理由把许多想象中的英雄当作现实人物来谈论,而无须另有机心,不是吗?
同样,当我们敞开心神,听马丁·海德格尔如何在 αληθής 这个词中向我们揭示真理的游戏时,我们不过是在重新发现一个秘密:真理始终以此引导它的爱者入门,而他们由此知道,恰恰是在隐藏自身之时,真理才最真切地向他们呈现。[注]
[注] αληθής 意为“真的”;此处保留希腊文,以使下文关于真理的隐藏与显露仍可对照原词。
[注] 补注|ἀληθής
(alēthēs)意为“真实的、不虚假的”,词根与“不被遮蔽”相关。
ἀληθής
海德格尔对真理的阐释:真理总是通过“祛除遮蔽”而显现。 拉康借用了海德格尔的阐释并且继续借题发挥:真理总是以此方式(遮蔽的方式)引导它的爱者,而他们也由此得知:正是在真理隐藏自身的地方,它才最真实地呈现出来。
因此,即使迪潘的话并没有如此显然地挑战我们去相信它们,我们也仍然必须抵抗相反的诱惑,尝试信从它们。
迪潘的言辞
也就是前面那些花里胡哨的推理。拉康这里觉得过于花里胡哨了,仿佛像是提醒读者不要轻易相信他的话。
就好比一个人说自己出门捡到100块钱,把这件事分享给你。可能你会觉得这人今天运气不错,或者可能想到底是哪个倒霉蛋现在还携带现金,还不巧正好把钱弄丢了。但并不会过多的思考这件事是否“真实”。
但如果一个人绘声绘色的讲自己远远的看到有一个红色的“钞票”状的东西在地上,但是旁人熟视无睹。如果自己直接弯下腰捡钱未免显得太愚蠢了——有可能这只是一面印着类似钱的样子,另外一面是什么非法广告的小卡片?
又或者刚刚过完中元节,这可能是用于祭奠的“纸钱”?
又想到某地素来有在地上故意地上放纸币吸引无知路人捡起的“民俗传统”,于是在自己的洞察、勇气、与贪心的作用下,捡起了这个钱。
这样一通临场感满满的推理演绎是否让可信度上升了呢?还是说这听上去可信度大打折扣了?
即便他描述之详尽,听故事的人犹如亲临其境——这可能这就是他说话的目的。 这种言辞看似聪明又绘声绘色,却又让人怀疑其真实性。 随即这种怀疑其真实性的念头又促使听到这些话的人试图相信这人说的话。 ——就如同前面提到的犹太笑话那样。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里存在着“怀疑”本身。
这里拉康想强调的是话语的可靠性并不在于它是否合逻辑,而在于它作为能指的效力。 符合逻辑不一定能产生效力,不符合逻辑不一定不能产生效力。
那么,让我们恰恰在他的足迹使我们失去踪迹之处,追踪他的足迹。[注7] 先从他用来说明总监失败的批评开始。早在第一次会面时,那些暗地里的讥刺中,我们就已看见这种批评露头;总监并不在意,只把它们当作放声大笑的由头。一个问题可能正因为太简单,甚至太显而易见,才显得晦暗——迪潘确实这样暗示过;但对总监来说,这话永远不会比在肋骨上用力搔痒更有分量。
[注7] 本维尼斯特先生已经对弗洛伊德在语文学领域引出的错误方向,作了卓越的纠正(参见《精神分析》,第1卷,第5—16页);在此之后,我们很愿意重新向他提出某些词——无论原始与否——具有反义意义的问题。因为我们认为,只要严格提出能指的动因,这个问题就仍然完整地存在。布洛赫和冯·瓦特堡把动词 dépister 在本句第二种用法中的意义的出现,定在1875年。[注]
[注] 正文用 dépister 先表示“追踪”,再表示“使人失去踪迹/引入歧途”,两个用法构成反向呼应。
一切都在诱导我们相信这个人物愚蠢。故事又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总监与他的帮手,在藏匿一个物件的问题上,永远想不出超越普通无赖所能设想的办法;也就是说,他们只会想到那套人尽皆知的非凡藏处。小说让我们逐一检阅:从写字台的暗抽屉到可拆下的桌面,从拆开缝线的座椅衬垫到挖空的椅脚,从镜子镀层的背后到书本装订的厚处。
于是又来嘲笑总监的错误:他因为大臣是诗人,便推断大臣离疯子不远。论者说,这错误不过在于中项周延不当——但这可不是小事——因为“所有疯子都是诗人”远不足以推出这个结论。[注]
[注] 中项不周延
是三段论推理中的一种逻辑错误。 在三段论中:
大项(major term):结论的谓语;
小项(minor term):结论的主语;
中项(middle term):只出现在前提中,不出现在结论中。
一个有效的三段论必须保证中项至少在一个前提中被分配。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没有被分配,就会出现逻辑错误。因为此时中项没有被完整涵盖,就无法起到“连接大项和小项”的作用。
举一个错误的例子:
- 有些动物是猫。
- 有些动物是狗。
- 所以,有些狗是猫。
- 中项 = “动物”
- 在两条前提里,“动物”都只是部分意义(有些动物),并没有分配到整体。
- 结果就是:猫和狗都只与“动物”的某个部分相关,但两者并不必然重合。
中项不周延当然拉康指出这个逻辑漏洞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分析哲学家,话语的效力和话语是否符合逻辑没有关系。需要站在这一立场上理解拉康此时的意思。
是啊,可是在藏匿东西这件事上,诗人的优势究竟是什么,我们却仍然被留在迷途中,即使他还兼为数学家也一样。因为就在这里,我们的思路突然被打断,被拖进一丛针对数学家推理的无谓争执。据我所知,数学家从来没有如此依恋自己的公式,以至于把公式等同于进行推理的理性。至少我们可以作证:与坡似乎经历过的情形相反,我们有时在朋友里盖面前,也会放任自己作出这样严重的越轨——按坡的说法,那可是天理不容——例如提出这样的质疑:“x2 + px 或许并不绝对等于 q”;里盖今天在场,也为你们担保,我们涉足组合论并未迷途。可我们从未因此必须防备突然遭到暴力;这一点,我们可以用来反驳坡。
“藏匿”的问题上
:这里可以注意一下,藏匿与打断思路,转移注意力的联系。中文里有“顾左右而言他”的说法,“转移”与“藏匿”本身就具备这种关联性。
那么,如此大费机锋,是否只是为了把我们的心思从先前已经告知我们应当视为既定的一点上引开,即:警方到处都找过了?就警方并非无理地推定信应当所在的那个区域而言,我们必须把这句话理解为对空间的穷尽。无疑,这种穷尽是理论性的,但故事的妙处恰恰在于让我们按字面接受它。因为,指导搜查行动的“网格划分”被说得如此精确,以至于据称“不让五十分之一线的地方逃过”搜查者的探查。从此,我们难道没有权利问:信怎么竟会哪里也没有找到?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应当指出:关于更高明的藏匿构想所说的一切,严格说来,都没有说明这封信为何能够逃过搜索;因为正如迪潘最后找到信所证明的,它事实上就在警方已经穷尽的区域之内。
照字面理解
警察所做的就类似于:逐字把整个文本阅读了一遍,但是什么也没理解。 甚至在很多时候:“大声朗读”或者“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与“理解文本”是相违背的。 这些警察所做的网格化的工作让我想到那种分析哲学家,还有什么比真值表更网格的吗。
难道在所有物品中,独有这封信被赋予了无处性吗?这里借用了一个词:那部以《罗杰同义词词典》之名广为人知的词典,从威尔金斯主教的符号学乌托邦中重新取用了它。[注8]
[注8] 正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在其作品中加以特殊处理的那一个;他的作品同我们论述的谱系如此相应。而其他人则把它放回恰当的比例中。参见《现代》(Les Temps modernes),1955年6—7月,第2135—2136页;1955年10月,第574—575页。
无所在性
博尔赫斯这里需要专门点一下,因为下面开始,拉康讨论的是“这封信”与“地点”(或者可以说“空间”)的关系。 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空间被刻画成既存在又无处确立。 小说中构成的世界同时发生却又无法归属到一个“唯一的时间”。这种处理使空间成为“无所在”的隐喻。
这里开始试图讨论能指链的决定性与能指链的时间性的问题。 就像《小径分岔的花园》中所塑造的一样。一旦尝试超越”唯一时间线“,讨论所谓可能性的时候,空间上便成为这种”nullibiété“无所在性。 一旦跳过能指链的某一个环节,试图对某一普遍性进行一种统计学上的归纳的时候,空间意义上的某一个点位并不重要。
我们可以想一下,《小径分岔的花园》中的马登上尉如何跟随着男主,并且最终捉拿到他的。 小径分叉的花园中,一开始就融入真实的历史书籍作为参考。 而小说在这一小段的记载中,试图引入另外一种可能性。
“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
相比于《失窃的信》,《小径分岔的花园》中马登上尉的紧紧跟随,像是一种反例。
主角在地理位置上的无所在性基于空间上的“开放”和时间上的回收。
《失窃的信》故事已然发生,如果不是警察无能这个故事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同时又会有另外一些城市的警察,可能不是巴黎,也不是宫廷,时间可能也不一样,另外一个类似的地方。
即便这些事情不发生,不意味着能指没有运作到此处。 假如说《失窃的信》是一部描述能指或者“那封信”在 三个时间中转移的小说,而转移的过程中主体仅仅是被卷入而不自知。 那么《小径分岔的花园》则是尝试描述深陷“共时性”的主体意识到此刻所谓的“被决定”,但无力挣脱。
显而易见——而且有点过于[注9]显而易见(a little too self evident)——信同位置确实有某种关系;对于这些关系,没有任何一个法语词,能涵盖英语形容词 odd 的全部意味。波德莱尔一贯把它译作 bizarre(古怪),也只是近似。我们不妨说,这些关系是奇异的,因为它们正是能指同位置所保持的那些关系。
[注9] 强调为作者所加。
你们知道,我们的意图不是把这些关系弄得“玄妙”;我们无意把字母与精神混为一谈,即便信是经由气压邮递送来的。我们也完全承认:字句使人死,而精神使人活;因为,能指——你们也许开始听懂了——使死亡的动因物质化了。然而,虽然我们首先强调的是能指的物质性,这种物质性在许多方面却是特殊的;第一点就是,它不容分割。把一封信撕成碎片,它仍然是它原来的那封信;这与格式塔理论借助其“整体”概念中潜藏的生机论所能说明的意义,全然不同。[注10][注]
[注10] 这一点确实如此:哲学从“一”与“多”展开论证时,所用的那些因反复搬用而褪色的例子,并不会把一张从中间撕开的白纸、一个断开的圆,乃至一只破碎的花瓶,用于同样的目的;更不必说一条切断的虫子。
[注] 本段连续利用 lettre 的“信/字母/字句”多义、esprit 的“精神”义,以及 pneumatique 的气压输送含义。“字句使人死,而精神使人活”保留原文对字句与精神的对举;这些词不能全部统一成“信”。
语言通过把冠词用作部分量词,向懂得聆听的人宣示它的判词。也恰恰在这里,精神——如果精神就是活的意义——同样奇异地显得比字母更易于量化。先从意义本身说起:我们可以说“这段话语充满意义”;同样,我们可以在一项行为中认出一些意图,哀叹再没有爱,积累仇恨,花费忠诚,而如此多的自负也总能得到安抚,因为人世间永远有的是可供出卖的肉体,也有的是争斗。[注]
[注] 法文在本段反复使用 de la / du / de l’ 等部分冠词,下一段则指出 lettre 不作同样的部分量用法。“肉体”译自 cuisse(直译:大腿),保留原句的情色和交易意味。
可是,说到 lettre,无论取印刷字母、书信,还是使人有文采的文字学养之义,人们会说:所说的话要“按字面”(à la lettre)理解;收发员那里有“一封信”(une lettre)等着你;或者说,你“有学问”(avez des lettres)。但无论它以何种名义与你相关,即便指的是延误的邮件,人们也绝不会说,哪里有或没有“某些信之物”(de la lettre)。
这是因为,能指之所以是一个单位,在于它的独一性;就其本性而言,它只是一种缺席的符号。因此,不能说失窃的信必须像其他物件那样,在某处或者不在某处;倒应当说,与它们不同,无论它走到哪里,它都会既在、又不在它所在之处。
让我们更仔细地看一看警察遭遇了什么。对于他们怎样搜查那片待查空间,故事一点也没有略去:把空间划成若干体积,不放过任何厚度;用针探刺软物;对硬物,若敲击的回声还不足以探明,就用显微镜揭出钻孔边缘的钻屑,乃至那些微不足道的深洞极细小的裂口。当他们的搜查网越收越紧,以至于不满足于抖动书页,还要把页数一一清点时,我们难道没有看见,空间正像信纸一样,一页页地剥落吗?
可是,搜查者对实在的概念如此固定不变,以至于没有察觉,他们的搜索正在把实在变成所搜的对象。他们或许本来可以凭这一特征,把这个对象同所有别的对象区分开来。
这样要求他们,无疑太高了;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眼光不足,倒更是由于我们的眼光不足。因为他们的愚蠢既不是个人性的,也不是行业性的,其根源在主体。这是一种实在论式的愚蠢:它从不停下来想一想,一只手无论把什么东西塞进世界的腹腔多深,那东西也绝不因此就被藏了起来,因为另一只手仍能伸到那里;而所谓藏起来的,永远不过是不在其位置上的东西,正如图书馆里一本书错放后,查找卡上所写的那样。那本书即使就在旁边的架子或格子里,无论看起来多显眼,也仍然是藏着的。因为,严格按字面说,只有能够变换位置的东西,即象征性的东西,才可以说“不在其位置上”。至于实在,无论我们怎样把它翻覆,它始终且无论如何都在其位置上;它把自己的位置粘在鞋底上带着走,根本不知道有什么能把它从那里放逐出去。
主观性
也就是说,在《失窃的信》的情节中,主体与他者被显著的区分了出来。由于他者是他者,在面对某一句话时,必然要在无限循环的猜疑中碰撞到主观性并返回,因此不得不失败。
《失窃的信》展示的是能指在三个逻辑时间中的转移,主体被卷入却不自知。当面对“大他者”的那一刻,不得不面对的是大他者“l’Autre”转为“一个他者”(un Autre),由此产生的一种根本上的失败。——某种意义上这里甚至可以看到一种自由。
也就是在每一个时刻中,主体看上去都是基于“主观”意识自由的做出判断。
《小径分岔的花园》则展示的是主体深陷在“共时性”之中,意识到所谓“被决定”,却无法逃脱。主体在这种“唯一时间”中有迹可循,又无处可逃。
回到我们的警察:那些已经在信的藏处把它拿在手里的人,又怎么能够把握这封信呢?他们在指间翻弄的,除了一个不符合已知特征的东西,还能是什么?A letter, a litter——一封信,一堆垃圾。乔伊斯的圈子曾拿这两个英语词的谐音作双关。[注11] 警察此刻摆弄的那种废物,并不会因为只撕开了一半,就把自身的另一种性质交给他们。不同颜色的封蜡上,换了一个印记;收件人题字的笔迹,也换了另一种风格——这些就是最难攻破的藏处。如果他们停留在信的背面——我们知道,那时收件人地址正写在那里——那是因为,对他们而言,信除了这一背面,就没有别的面。
[注11] 参见《围绕其事实化、为〈进行中的作品〉之进路而作的我们的考察》(Our examination round his factification for incamination of work in progress,书名按本底本),莎士比亚书店出版,巴黎奥德翁街12号,1929年。
他们在它的正面究竟能探测到什么呢?它的“讯息”吗——用我们那些控制论星期日里令人愉快的说法?……可是,我们难道没有想到,这个讯息早已抵达它的收件人,甚至已经同那张毫无意义的纸片一道留给她了吗?如今,那纸片代表它,并不比原来的信差。
如果一封信完成了功能以后,就可以说已经实现了命运,那么,在爱情盛宴熄火时,以退还情书的仪式作收场,就不会如此被人接受。能指不是功能性的。同样,如果这封信满足于拥有一个意义,那么,我们在这里看着他们嬉戏的那群体面人物的动员,就会没有意义。因为,让一队条子都知道信的意义,可不是很合适的保密办法。
我们甚至可以承认:这封信对于王后的意义,与大臣所能领会的意义全然不同,甚至更为炽烈。事情的进程也不会因此显著改变;即使任何不知内情的读者都严格说来无法理解它,也是如此。
因为,它肯定不是对所有人都不可理解。正如总监煞有介事地向我们保证、却惹得众人发笑的:“这份文件若让第三个人物知道——此人姓名,他不愿说出”——那姓名醒目得像于布老爹牙缝里的猪尾巴——“就会使一位地位最高者的名誉受到质疑”;甚至,“这位尊贵人物的安全也会因此陷入危险”。
因此,危险的不只是让讯息的意义流通,而是让它的文本流通。它显得越无关紧要,危险就越大,因为某个受托保管它的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泄露它,从而增加风险。
所以,没有什么能挽救警方的立场;改善他们的“文化修养”,也改变不了什么。Scripta manent——文字留存;即便他们从豪华版本的人文主义中学到了这句以 verba volant——言语飞逝——作结的谚语,也只是徒劳。但愿文字真的会留下来;实际上,倒更是言语留存。因为言语留下的不可抹除的债务,至少通过其转移,使我们的行动结出果实。
文字却把疯狂票据周转中的空白汇票随风卷走。倘若它们不是飞散的纸页,也就不会有失窃的信。[注]
[注] Cavalerie 在此指以新票据接续旧票据的融资周转,也保有字面上“骑兵”的奔驰形象;volant(飞着的)与 volées(被偷的)接续了 voler“飞/偷”的双关。
但说到这里,事情究竟怎样呢?要说有一封“失窃的信”,我们就会问:一封信究竟属于谁?刚才,我们强调过一种奇特之处:信回到了那个人手里,而他先前曾热切地任由这份信物飞走。人们通常也认为,过早公开书信是卑劣的做法;德翁骑士就曾用这一手段,使自己的某些通信者陷入相当狼狈的境地。
那么,寄信者仍保有某些权利的那封信,难道并不完全属于信所寄向的那个人吗?还是说,后者从来就不是它真正的收件人?
来看这里:有一点起初可能令案情更晦暗,却将给我们带来澄清。那就是,故事使我们对寄信者几乎一无所知,对信的内容也同样如此。我们只被告知,大臣立即认出了信上写给王后的地址的笔迹;至于原来的封印属于 S……公爵,则只是在谈到大臣如何伪装它时顺带提及。对于它的效力,我们仅知道:一旦它落入某个第三者手中,就会造成危险;而占有它,又使大臣能够“为了政治目的,使用到极其危险的程度”——使用这封信让他对有关女士获得的支配权。但这些都没有告诉我们,它传递的究竟是什么讯息。
情书也好,密谋信也好,告密信或指示信,最后通牒或求救信也好,我们能从中确定的只有一件事:王后无法让她的君主和主人知道这封信。[注]
[注] 君主与丈夫
(son seigneur et maître)在传统表述中,妻子称呼丈夫为 son seigneur et maître,意思是“她的君主与主人”。这种说法带有强烈的父权和隶属意味,强调妻子对丈夫的忠诚与服从。拉康在这里就是用来凸显王后对国王的双重义务:既是配偶,又是臣属,也引申到后面提到的合法性问题。这个词组把政治的合法性与家庭的权威叠加在一起。
唯一能够确定的一点
拉康这里絮絮叨叨的列出可能性,就是在强调信的可能性,或者说【无所在性】。 而他所谓的“唯一能确定的一点”之所以可以被确定,是基于整个小说的构成基础。而不是在文本中抽丝剥茧中推演出的的什么判断。 如果王后觉得可以把这封信交给她的丈夫,那么小说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然而,这些称谓远不能容许它们在市民喜剧中带有的那种受人嘲弄的腔调。它们指的是她的君主,她以宣誓的忠诚同他相系,因而具有一种崇高的意义,而且这种联系是双重的。因为,配偶的地位并不解除她作为臣民的义务,反而使她被提升到这样一种守护职责:守护王权依法所体现的权力中,那个被称为合法性的东西。
因此,无论王后选择怎样处置这封信,这封信终究是一项契约的符号。即使收件人不承担这项契约,信的存在也把她置入一条象征链;这条链,异于构成她宣誓之忠诚的那条链。两者不能相容,证据就在于:对这封信的占有,不可能公开声称为合法;而王后若要使这项占有受到尊重,就只能援引她的私人权利。可是,这一特权又奠基于一种名誉,而占有此信恰恰有损这种名誉。
因为,那个体现主权之优雅形象的人,即使接受私下的通谋,也不可能不牵涉权力;她也不可能对君主主张秘密,而不进入隐秘违法的状态。
于是,写信者的责任退居次位,持信者的责任则居于首位,因为对君主威严的冒犯,在这里又叠加了最高等级的叛逆。
最高等级的背叛
信一旦被大臣持有,它的性质立刻从“私密冒犯”变为“政治背叛”。 或者说这说明对这个君主起了“二心”,用中国的老话这便是鼎鼎大名的“欺君之罪”。
我们说的是“持有它的人”,而不是“拥有它的人”。因为从此已很清楚:对这封信的所有权,对收件人而言,并不比对任何可能拿到它的人更少争议;就这封信的存在而言,若那个其特权受到侵犯的人没有作出裁断,一切就都不可能恢复秩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因为信的秘密无可辩护,揭发这个秘密就会在任何意义上值得尊敬。Honesti homines,那些体面人,不能如此轻易地脱身。Religio 并不只有一种,神圣的纽带也不会到明天就停止把我们往相反方向拉扯。至于 ambitus,即迂回,我们看到了,促动它的并不总是野心。如果说我们在这里也绕了一个弯,那倒真可以说,这个弯路并不是我们偷来的。因为,坦白说,我们采用波德莱尔的题名,仅仅是为了鲜明地标出:不是人们不恰当地所说的能指的约定性质,而是能指相对于所指的优先地位。尽管如此,波德莱尔虽怀着虔敬,却把坡的题名 The Purloined Letter 译成《失窃的信》,从而背叛了坡;原题用了一个相当罕见的词,罕见到对我们来说,界定它的词源比界定它的用法更容易。
Purloined
在英语中,“purloin” 的“偷窃”这个意思是后来发展出来的,用来表达“把东西挪走、藏起来,使别人无法得到”的语义扩展
《牛津词典》告诉我们,to purloin 是一个盎格鲁—法语词;它由前缀 pur- 与古法语的 loing、loigner、longé 组成。这个前缀也见于 purpose(意图)、purchase(购置)、purport(意旨)。在第一个成分中,我们可以认出拉丁语 pro;它同 ante 的区别在于:它预设一个后方,并朝这个后方的前面挺出,必要时加以保护,甚至为之担保——而 ante 则走到迎面而来的事物之前。第二个成分,即古法语词 loigner,是处所表达 au loing(也写作 longé)的动词形式;它不意味着“在远处”,而意味着“沿着”。因此,这里说的是放到一边;或者,借一句同时利用两层意义的日常说法,就是“放到左边/暗中攒下”(mettre à gauche)。[注]
[注] 补注|搁在左边
(mettre à gauche)在一些俗语中,mettre de l’argent à gauche 表示“私下留一笔钱”、“小金库”。
mettre à gauche也引申为“暗中存放、藏起来”。
参照:原始文本/词典。
pur-
这些词的共同特征:都具有“投向、指向某物”的空间动力学特征。也就是“被窃的”这一词在英语原文中所强调的是“位的移动”的意思。
被挪走的信? 挪用公款这个词好像有类似的意思,一方面是盗取,一方面是挪动,移动。
我们看看GPT如何解读盗窃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盗窃公款
- 盗窃强调“秘密窃取”。
- 行为人未经允许,直接把钱拿走,带有隐匿性、非法占有意图。
- 在刑法中,这类行为一般定性为“盗窃罪”,如果对象是公共财物,则可能认定为“盗窃公款”。
挪用公款
- 挪用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本身对资金有一定的“经手权限”或“管理便利”,并不是外部偷拿。
- 挪用并不必然一开始就带有“据为己有”的目的,可能是“暂时占用”,比如拿去个人投资、借给别人,或者以权谋私。
“挪用并不必然一开始就带有“据为己有”的目的,可能是“暂时占用”,比如拿去个人投资、借给别人,或者以权谋私。”
这不就是大臣所干的事吗? 如此说来,如果这封信真正的拥有者是那个“特权正受到这封信侵犯的人”,或者说是“合法性”本身。那么大臣毫无疑问犯下了“挪用公信”罪。
而小说如果翻译成《被挪用的信》会不会更好?这么解读下来甚至有“断章取义,借题发挥”之意。
搁在左边右边常被视为主要位置,而左边则成为次要、隐蔽或不显眼的一侧。
droit = 右、正直的、诚实的
gauche = 左、笨拙的、不自然的
于是,恰恰是把我们引上迂回之路的对象本身,为我们的迂回提供了证实。因为,我们所处理的,确确实实是那封被转移路径的信,是行程被延长的信——按字面说,这正是那个英语词的意思;或者用邮政术语来说,是滞留待领的信(lettre en souffrance)。[注]
[注] En souffrance 是滞留、待处理的邮政用语,同时唤起 souffrance“痛苦”。下文将利用这一双关,把信的滞留同主体的受苦关联起来。
这就是信的独特性被还原到最简形式后的样子:simple and odd,简单而奇异,正如第一页就预告给我们的。题名已经指明,信才是这篇小说真正的主题:它能够遭受迂回,便说明它有自身的行程。这一特征,证实了它在这里作为能指的作用。因为我们已经学会理解:能指只有在一种移置中才能维持自身,这种移置类似于我们的灯光广告带,或那些“像人一样思考的机器”的旋转式存储器。[注12] 这是因为,它的运作在原则上是交替的,要求它离开自己的位置,即便随后又循环地回到那里。
[注12] 参见我们的导论,第59页。
霓虹字幕带
:就是路上比较常见的那种广告灯牌,上面的字会来回滚动。拉康这里想说的可能只是这些字在灯牌上的滚动显示。 其实何止灯牌上的字,灯牌上的每一个字的每一行灯珠都是滚动点亮的。只要交替的够快,让人眼产生“视觉暂留”效应于是就能看到每一行都有若干灯珠被点亮的字了。
旋转记忆装置
:不知道拉康这人说的是哪种记忆装置。 不过也无所谓了,无论是磁带还是硬盘毫无疑问是需要旋转就是了,并且旋转的目的是为了带动存储的介质与磁头保持移动。
重复自动症中发生的,正是这一点。在我们正在评说的文本里,弗洛伊德教给我们的是:主体沿着象征界的路线走。但你们在这里看到的例证更为鲜明:不只是主体,而是处于其主体间性之中的各个主体,排成队列前行。换句话说,又回到了我们的鸵鸟;它们比绵羊还驯顺,照着能指链中穿过它们的那个时刻,塑造其存在本身。
如果弗洛伊德所发现、并以越来越陡峭突兀的方式重新发现的东西有意义,那么它就是:能指的移置规定着主体的行动、命运、拒绝、盲目、成功和际遇,不管他们的先天禀赋与社会习得,不问性格或性别。凡属于心理给定的东西,无论情愿与否,都会像武器和行李一样,跟着能指的队列走。[注]
[注] 所予
(donné)Le donné(the given)在欧陆哲学(尤其是现象学)中是一个有固定译法的术语,意为“所与”,指那些未经处理、直接呈现给意识的原始材料。
能指的列车
话说在北京的地铁上有一种隧道墙壁上的广告,可以紧紧跟随着地铁的行驶,也是类似的跑马灯效应。 如果什么能说得上是“能指的列车”的话,只能想到天杀的北京地铁了。 也就像文本中说的那样:不论主体的行动、命运、成功与遭遇、天赋或社会获得的资本、性格或性别、无论情愿还是不情愿。 他们都要背负着武装与行囊在周一早上七点跟随着这趟天杀的“能指的列车”奔赴朝阳或者海淀。
我们确实又回到那个岔路口:在那里,我们暂且留下了这出戏及其轮转,提出主体如何在其中相继接替的问题。我们的寓言旨在说明,支配他们登场与角色的,是信及其迂回。信若滞留受阻,受苦的就是他们。他们从它的阴影下经过,就变成它的映像。一旦“落入信的占有”——语言多么美妙的歧义——占有他们的,就是信的意义。[注]
[注] Tomber en possession de la lettre 可理解为“取得信的占有”,也让人听出“落到信的占有之下”;后半句明确倒转了占有关系,故保留这一歧义。
落入对信的“占有”
(tomber en possession de la lettre) 既指“主体占有信”,又指“主体被信所占有”
这正是此处叙述的戏剧主角向我们展示的:他第一次凭大胆行动构成并借以获胜的那个情境,如今重复了。如果他现在在其中败下阵来,那是因为,凭着他所掠夺之物的效力,他已经从三元组中最初的第三位——也就是窃贼的位置——转到了第二位。
因为,既然现在同先前一样,是要保护这封信免受他人的目光,他难道不是免不了使用那个自己曾经识破的办法:让信暴露在外?我们有理由怀疑,他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须看他立即受制于一种二元关系;在其中,我们又找到了拟态诱骗或动物装死的一切特征。他落入典型的想象性情境——看见别人没有看见自己——的圈套,从而误认了实际情境:别人正看见他没有看见。而他没有看见的是什么?恰恰是他自己曾如此善于看见的象征情境;如今,他看见自己未被看见,而这一点正被人看见。
大臣的行动,像是一个知道警方搜索正是自己防御的人所为;因为故事告诉我们,他故意外出,让警方自由搜索。可他仍然误认了这一点:在这种搜索之外,他便不再受到保护。
这正是他自己一手造出的“他者鸵鸟把戏”——请容许我们让这个怪词继续繁殖——但他成为它的受骗者,却不可能是由于某种愚蠢。
鸵鸟战术
关于这个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并且拉康这里强调受到蒙骗并不能单纯归结为愚蠢。或者说这里并不是大臣的疏忽大意,而是基于某种“更加说得通”的结构。
这是因为,一旦扮演藏匿者,他就必须披上王后的角色,甚至披上女人与阴影的属性;这些属性是如此有利于隐藏这一行动。
这并不是说,我们把“阴”“阳”这对古老范畴化约成暗与明的初级对立。因为,准确地运用它们,既要包括强光令人目眩的一面,也要包括阴影为了不放走猎物而利用的粼粼反光。
在这里,符号与存在被奇妙地分离开来,向我们展示:当两者对立时,哪一个占上风。那个如此男子汉、敢于冒犯甚至蔑视女人可怕怒火的男人,如今却承受着他从她那里夺来的符号的诅咒,直至自身发生变形。
“足够是个男人”的人
这一段表述,让我想到《刃牙》。 不论是动画还是漫画,这部作品毫无疑问建立在“足够是个男人”的基础之上。 以至于在某些地方竟然以“女性化的”方式凸显其“极致男子气概”。
“勇次郎,你好温柔”
因为,这个符号确实是女人的符号:她藉此申明自己的存在,把它奠基在法律之外;而由于起源所产生的效应,法律始终把她限定在能指、甚至恋物的位置上。要达到这个符号的力量的高度,她只须静止地待在它的阴影中;她还可以像王后那样,从中找到对无为之掌控的模拟,只有大臣的“锐利目光”才能把它看穿。
这个符号一经夺来,男人便占有了它;而这占有是凶险的,因为它只能凭借它所挑战的名誉来维持;又是受诅咒的,因为它召唤维持它的人走向惩罚或犯罪,而两者都会切断他对法则的臣属关系。
它只能依靠它所挑战的荣誉来维持自身
:能指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它源于“合法的秩序”(如王后的名誉),但如果合法秩序本身收到了威胁那么它就成为无所依,无所在的空中楼阁。
就好像核威慑一样,核威慑之所以能成立时建立在其他国家认为你会遵守核威慑。
在“D大臣”这里呢,他夺取了这个能指并且急于兑现出一些什么,这直接威胁到“合法秩序”本身,以至于这封信的存在以及他的地位岌岌可危。
这个符号中一定有一个十分奇特的 noli me tangere——“不要碰我”——才会使它的占有如同苏格拉底的电鳐,把占有者麻痹到如此地步,让他落入那种在他身上明白无误地显露为不作为的状态。
因为,像叙述者在第一次交谈中那样,注意到“一旦使用这封信,它的力量就会消散”时,我们便发觉:这一说明恰恰只针对以权力为目的的使用;也由此发觉,对大臣来说,这种使用已成为被迫的。
大臣无法摆脱它,就一定是因为他不知道还可以拿这封信做什么。因为,这种使用使他如此彻底地依赖信本身,以至于久而久之,这种使用甚至已不再真正关涉这封信。
我们的意思是,若要使这种使用真正关涉信本身,大臣本来可以向王后恭敬地进谏——毕竟,他为其主人国王服务,也有权这样做——即使他必须采取适当保证来确保进谏的回响;或者,他可以对写信者采取某种行动。写信者始终置身局外,恰好说明这里多么不在于罪责与过错,而在于信所构成的矛盾与绊跌的符号;《福音书》说,这样的绊跌必须发生,不顾那成为其承担者的人的不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或者,他可以把这封已经成为卷宗材料的信呈给“第三个人物”;此人有资格决定,是由此为王后设立一个火刑法庭,还是让大臣失宠。
信件销毁
正所谓骑虎难下,介于大臣如此光明正大获得这封信的方式,怕是自己主动销毁信也不一定能平稳落地。
你说自己销毁了就销毁了?局长相信吗?王后相信吗?国王相信吗?
也就是大臣通过自己的一通操作把失窃的信变成了“失信”。
不论他做什么,如何证明,其他人都只能以相反的方式去理解他。
局长,国王,王后都认为他还在藏着什么事情。
甚至——有没有可能大臣真的就是无意中拿走了王后的信。
王后担心这封信被国王发现而不敢说或者根本就没发现自己的信被拿走,只是事后发现了大臣遗漏下来的自己的信。
王后急于拿回自己的信,于是跟局长说了丢信的事情。
警察局长不想掺合这等“宫廷秘事”,于是就摸摸鱼找到了D大臣的亲戚(甚至兄弟)——小说的主角迪潘。
迪潘跟D大臣有旧仇,并且对他非常了解。遇到能报复回来的事情当然很有兴趣,于是就有了去取信的事。
因为迪潘此举表面上是基于局长转述的王后的那套说辞,因此迪潘无意识中认为报复的最好的方式是——替换一封信,这样D大臣想要使用这封信的时候就会当场吃瘪并且已经开始想象他看到自己留言时候的表情。
但是如果按照上文的分析来看,假如局长并没有那么严密的搜查不过装装样子不想趟这个浑水(相信王后说的此事涉及政治漩涡),假如王后只是丢了那封信(哪怕当时有政治漩涡但是与信无关),那么大臣便百口莫辩。
那么迪潘这么做有可能反而帮助了大臣。“两面信封”这个小辫子把王后、S公爵和大臣绑定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我们不会知道,大臣为什么没有采取这些用途中的任何一种;我们不知道也恰当,因为我们唯一关心的,就是这种不使用所产生的效应。我们只须知道,取得信的方式,并不妨碍其中任何一种用途。
因为,很清楚:如果这种不关乎信之意义的使用,对大臣而言是被迫的,那么,为了权力而使用它,就只能是潜在的,因为一旦付诸行动,它就立刻消散。因此,信作为权力手段而存在,只能凭借纯粹能指的最后规定:要么延长它的迂回,让它再多经一次中转而抵达有权接收者,也就是说,再经一次背叛;由于这封信事关重大,这次背叛的反作用很难防范。要么销毁这封信;正如迪潘一开始就说出的,这是唯一可靠的办法,可以了结那种依其本性,注定要意指对自身所意指之物的取消的东西。
被迫的使用
这封信在大臣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毕竟这意味着大臣自己“存有二心”。因此大臣他持有信件,就需要它作为政治工具使用,但这种“被迫的使用”让信件的真正力量反而减弱,以至于无法被使用,砸在大臣手里甩不掉了。
根本不是“罪责”与“过失”的问题
:这封信本身已经意味着丑闻了。
只不过在王后手里是一种丑闻,而在大臣手里是原本的丑闻+大臣的丑闻,区块链了属于是。
其实大臣拿到这封信的时候有不止一种使用它的方法,比如交给国王。或者私下对王后的当面“劝谏”,虽然这样看上去非常愚蠢,但是有个叫艾德・史塔克的人就是这么做的。
多亏了大臣的微妙操作,信的内容已经事实上不重要了,大臣的丑闻并不记录在信的内容中,而在于那个信封!
我们在回顾一下,这个信封是什么样的:
此信就像一只手套那样被人翻过,把里面翻到外面,然后重写地址、姓名,加盖封印。
也就是说此时这个信封是如此之怪异,它的内侧是S公爵写给王后的落款和S公爵的印章。而外部是一个女人的字迹写给D大臣的落款,并且盖上了D大臣的印章……
想到这里我都有点尴尬的想笑出来。
“阁下,你也不希望你偷走王后的信,并且用女人字迹伪装成自己的信这件事被国王发现吧。”
因此甚至可以说,迪潘只需要找到这个信封就足矣。 至于信的内容则早已经无关紧要了。
因此,大臣从情境中获得的支配力,不取决于信,而取决于信为他构成的角色,不管他是否知道这一点。同样,总监的话把他呈现为一个无所不敢的人:who dares all things;随后又意味深长地补上一句:those unbecoming as well as those becoming a man,也就是:“既敢做不配一个男人做的事,也敢做配得上一个男人的事。”波德莱尔把它译成“不配一个男人做的事,以及配得上他做的事”,便漏掉了尖锋。因为,在原来的形式中,这一评价更适合于关乎一个女人的东西。
涉及到女人的事
大臣敢做的不仅是“男人应做的事”,还包括“不体面没有男子气概的事”,也就引申到涉及女人的事情。
这让这个角色的想象性效力显现出来,也就是说,让大臣卷入的自恋关系显现出来;这一次,他肯定毫不知情。英语文本第二页就已经通过叙述者一句形式颇有意味的话指出了它:“大臣取得的支配力,取决于掠夺者知道受害者知道掠夺者。”字面上说,就是 the robber’s knowledge of the loser’s knowledge of the robber。作者为了强调这些用语的重要性,在接着讲完夺信的场景之后,立即让迪潘逐字重复它们。这里也可以说,波德莱尔的语言游移了:他让一个人问“窃贼知道吗?……”,让另一个人确认“窃贼知道……”;知道什么?“被窃者认识她的窃贼。”
因为,对窃贼重要的,不只是那个人知道谁偷了她的东西,而是她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怎样一个窃贼;她必须相信他无所不能。这应当理解为:她把一个无人能够实际承担的位置赋予他,因为那是一个想象性的位置,即绝对主人的位置。
其实,那是一个绝对软弱的位置,只不过软弱的并不是人们被引导去相信的那一方。王后竟敢求助警方,并不是唯一证据。因为,她这样做,只不过顺应了自己在最初三元组的排列中移动一格的事实,把自己托付给占据那个位置所要求的盲目。迪潘讽刺道:“我想,再也找不到,甚至想象不出更明察的代理人了。”不,王后之所以迈出这一步,与其说是像故事所言那样“被逼入绝望”(driven to despair),不如说是承担起了一种不耐烦,而这种不耐烦更应归于镜像幻象。
因为,大臣要使自己守住此刻命中注定的不作为,着实费力。大臣的确并非完全疯了。这是总监的一句评论;他总是口吐金玉。不过,他话里的金子只向迪潘流淌;只有流到五万法郎时才停止,以当时这种金属的本位计,这就是他要付出的数目,尽管付完以后他应当还能留有盈余。因此,在这一疯狂的停滞中,大臣并非完全疯了;正因如此,他必须按照神经症的方式行事。就像一个人退隐到岛上,为了忘掉——忘掉什么?他已经忘了——大臣不使用这封信,终于也把它忘了。他行为的持续,表达的就是这一点。然而,信同神经症者的无意识一样,并没有忘记他。它如此没有忘记他,以至于越来越把他变成那个曾让他出其不意夺去信的女人的形象;如今,他也要像她一样,在类似的猝不及防中把信交出去。
这种转变的特征都被记了下来;它们表面上显得无缘无故,形式却足够典型,使我们有充分理由把它们同被压抑者的回返联系起来。
于是,我们首先得知,大臣也把信翻转了。当然,这不是王后那种仓促的动作,而是一种更仔细的翻转,像把一件衣服里外翻过来。按照当时折信、封信的方式,他确实必须这样操作,才能露出空白处,写上一个新的地址。[注13]
[注13] 我们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向听众作一次示范,用的是当时的一封信,涉及夏多布里昂先生及他寻找秘书一事。我们觉得颇有趣:夏多布里昂先生为他那最近才重新找回的回忆录初稿画上句号,恰好是在1841年11月;《失窃的信》也正在同一个月发表于《钱伯斯杂志》(Chambers Journal)。夏多布里昂先生献身于他所诋毁的权力,而这种献身又为他本人带来荣誉——当时人们还没有发明“把自身当作礼物奉献”——那么,按照我们稍后将看到大臣受到的那种评判,这会使他归入有原则的天才,还是没有原则的天才呢?[注]
[注] 此处原注将《失窃的信》同1841年11月的《Chambers Journal》联系起来;这一日期与项目知识库所记《失窃的信》1844年问世有冲突。本译稿保留原注的原有陈述,不把这一版本问题静默改成确定的史实。(对应原注13)。
这个地址变成他自己的地址。无论出自他的手还是别人的手,它看起来都将是一种十分纤细的女性笔迹;封蜡从激情的红色变成它的镜面般的黑色,而他在上面盖下自己的印章。一封信竟盖着收件人本人的印章,这一奇特构想尤其引人注意:文本把它写得很鲜明,迪潘在论证如何认出信的那番讨论中,却连提也没有提。
他自己的印记
作为收信人,信封上的印章又如何能是自己的印章呢,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主体对他人行为的“认同方式”有可能折射出主体自己所认同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认为别人对自己的话是别有深意,那么这个人可能会幻想他人如何理解自己话中深意;
又或者他认为自己“不善言辞”不懂得如何遣词造句,而在他看来存在着某种“风雅之士”或者“阴沉官僚”,往往在话语中藏有某种自己无法琢磨的深意。
但这都是在他的幻想层面,以至于他按照自己的幻想去理解他人话语的时候会存在一种“在他人看来十分荒谬的误解”。
这项遗漏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放在一部可见其安排缜密严谨的作品中,都令人惊讶。不过,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有意义的是:大臣归根结底寄给自己的那封信,是一封女人的信;仿佛出于能指的某种自然适配,他必须经过这样一个阶段。
同样,那种闲散的气息,甚至刻意表现出柔弱的外观;言谈间铺陈着近乎厌恶的倦怠;《家具哲学》的作者[注14]从几乎不可触知的细节——例如桌上的乐器——中营造的气氛:这一切仿佛都经安排,为的是让那个在此前一切叙说中被赋予男子气概的人物,出场时散发出一种极其奇特的 odor di femina,女人的气息。
[注14] 坡确实写过一篇以此为题的随笔。
这是一种伪装,迪潘当然没有忘记强调:他告诉我们,在这层赝品外观背后,是一头随时准备扑出的猛兽的警觉。但若要说,这恰是无意识的效应——严格按照我们所教的意义,即无意识意味着人被能指所居住——又有什么形象,比坡自己为使我们理解迪潘的壮举所造出的形象更美呢?因为,为了做到这一点,坡诉诸地图上的地名:地图若不是一张无字图,就会把地名叠印在图形之上;伙伴可以选一个地名,让另一个人来找,把它当作猜谜游戏的对象。于是坡指出:最容易让新手迷失的那个名称,恰恰会是以间距很大的大字铺展在地图上、标明一整个国家的名称;目光甚至常常不会在它上面停留……
迪潘走进大臣的书房时,失窃的信正是如此,像一具巨大的女人身体,铺展在书房的空间里。他本来就预期会在那里这样找到它;如今,只须以藏在绿色眼镜后的双眼,脱去这巨大身体的衣服。
所以,他不必——而且有充分理由也不曾有机会——到弗洛伊德教授门外偷听,就会径直走向那里:走向这具身体本来要隐藏之物躺卧、栖居之处,走向目光滑入的某个美丽中央,甚至走向诱惑者称为“圣天使堡”的那个部位。他们在天真的幻觉中确信,占住那里,就控制了整座城。瞧!壁炉两侧立柱之间,物件就在伸手可及之处,掠夺者只须把手伸出去……至于他究竟像波德莱尔所译,是在壁炉台“上面”拿到它,还是像英文原文所说,是在壁炉罩“下面”拿到它,这个问题,尽可以留给厨房里的推断而无妨。[注15]
[注15] 甚至也可留给厨娘。
如果象征效力到此为止,是否就意味着象征债务也在这里消清了?倘若我们真能相信这一点,两个插曲就会提醒我们,事情并非如此。它们越是乍看同作品格格不入,就越不应被视为无关紧要。
首先是迪潘的报酬问题。它远非结尾时的游戏,而是在一开始就已预告:迪潘极其随便地问总监,有人许给他的赏金是多少。总监虽然不肯透露数目,却没有打算掩饰赏金之丰厚,后来甚至又提到,赏金增加了。
先前,迪潘被描写成一个躲进缥缈世界的穷困者;这一事实,更应使我们思考他怎样把交信变成一笔交易,并以拿出的支票簿使交易干脆利落地完成。我们认为,他用来毫不含糊地暗示这件事的故事,并非无关紧要。按照波德莱尔的说法,那是“一则据传属于某位既有名又古怪的人物的故事”:一位名叫阿伯内西的英国医生,遇到一个富有的守财奴。那人自以为能套出一次免费诊断,得到的回答却不是“服药”,而是“去请教医生”。
倘若迪潘在这里也许是在把自己从信的象征回路中撤出,那么,我们认为这件事与我们有关,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因为我们把自己当作所有失窃的信的使者;至少有一段时间,这些信会在转移中,滞留待领于我们这里。它们的转移带来一种责任;我们把这责任等同于最能消灭一切意义的能指,也就是金钱,难道不是在中和这项责任吗?
但事情还不止于此。迪潘从壮举中如此轻快地获取这笔利益,如果旨在使自己全身而退(直译:从游戏中抽回自己的针),那么,他突然对大臣发难——不妨说,暗下了一记阴手——就更显得悖论,甚至令人震惊。毕竟,看起来他刚才玩的这一手,已经足以戳破大臣傲慢的威望。
我们已经说过那些残酷的诗句。迪潘说,他忍不住在自己伪造的信里把它们献给大臣,留待这样一个时刻:大臣被王后不可避免的挑战激怒,以为可以把她打倒,却一头栽进深渊。“下阿维尔努斯是容易的”——facilis descensus Averni——他格言式地说道,[注16] 还补充说,大臣一定会认出他的笔迹。这看起来是给一个并非毫无才干的人以无情羞辱,又不给自己留下危险:一场不光彩的胜利。他还援引一桩旧怨,说自己曾在维也纳受到大臣的恶劣对待——是在维也纳会议期间吗?——这也只是又添了一层阴暗。
[注16] 维吉尔的原诗作:facilis descensus Averno。
不过,让我们更仔细地考察这次激情爆发,尤其要看:在一项成功有赖如此冷静头脑的行动中,它究竟发生在哪个时刻。
它恰好发生在认出信这一决定性行动完成之后。可以说,迪潘此时已经把信掌握在手,仿佛已经拿到了它,却尚未能够把它脱手。
因此,他确实已经成为主体间三元组的参与者;作为这样的参与者,他正处在先前由王后和大臣占据的中间位置。他会在显示自己高出一筹的同时,向我们揭示作者的意图吗?
如果他已成功地把信放回正确的道路,还须让它抵达地址。而这个地址就在先前由国王占据的位置,因为信本应在那里回到法则的秩序中。
我们已经看到,无论国王,还是接替他占据此位置的警方,都不能读它,因为这个位置本身就包含着盲目。
Rex et augur,国王与占卜者——这些词传说般的古老回声,仿佛只是为了让我们感到,把一个人召到这种位置上,有多么可笑。历史人物也早已有一段时间不大能在这方面鼓舞我们了。让一个人独自承担最高能指的重量,并非他的自然本领。而他披上这一能指时所占据的位置,也同样适于成为极端愚蠢的符号。[注17]
[注17] 人们记得那副机智的双行诗,据传出自迄今最近一位前去赴《老实人》在威尼斯之约的君王,在他垮台以前:
如今世上只剩五位国王,
四位纸牌国王,一位英格兰国王。
不妨说,在这里,国王通过神圣之物固有的两义性,被赋予了那种恰恰与主体相系的愚蠢。
这一点将赋予那些相继占据他的位置的人物以意义。并不是说,警方可以被视为本性上不识字;我们也知道,在国家诞生时,插在广场上的长矛发挥过什么作用。但这里执行职务的警方,完全带有自由主义形式的印记;也就是说,它服从主人强加的形式,而这些主人不愿忍受它好管闲事的倾向。因此,人们在限定警方的职权时,也就毫不含糊:“Sutor ne ultra crepidam——鞋匠别评鞋以上的事;管好你们的无赖吧。为此,我们甚至会给你们科学手段。这有助于你们不去想那些最好留在阴影里的真理。”[注18]
[注18] 一位高贵的勋爵,曾在上院以明确的措辞承认这一意图;他的爵位使他在那里面有席位。
鞋匠莫越鞋楦
主人并不在乎警察是否有窥探欲,警察的位置让他们即便看到了一些也无法理解。 与之相对的是注释中上议院中一位贵族的发言,让警察管好自己分内之事。
我们知道,如此明智的原则带来的宽慰,在历史上不过维持了一个早晨。命运的进程已经从四面八方带回一种对那些以犯罪扰乱自由者的兴趣,而这恰是追求自由统治的正当愿望的结果;这种兴趣有时竟到了制造犯罪证据的地步。我们甚至可以看到:这种做法向来受到欢迎,因为它总是只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施行;如今,它又得到认证,因为那些本来可能提出异议的人,竟公开承认那些由它伪造的罪行。这是能指优先于主体的最新表现。
尽管如此,人们对警方卷宗始终有所保留;难以解释的是,这种保留远远超出了历史学家的圈子。
迪潘打算把信交给警察总监,这将使信的效力缩减为这种消逝不定的可信度。既然信早已卸下给王后的讯息,如今一离开大臣之手,其文本又失去了效力,那么,这个能指还剩下什么?
现在,所剩的恰恰只是回答这个问题本身:一个能指不再有意义时,还剩下什么?而那个现在被迪潘重新发现于盲目所标记的位置上的人,也曾用同一个问题诘问它。
把大臣带到那里的,确实就是这个问题——如果他果真如故事所说,是个赌徒;他的行动也充分暴露了这一点。因为,赌徒的激情不是别的,正是把这个问题抛给能指,而能指在这里由偶然的 αὐτόματον——自动发生——来体现。
“你是什么,骰子的这一面?我把你翻转,让你同我的命数相遇(τύχη)。[注19] 你不是别的,只是死亡的这种在场:正是它,使人的生命成为一种一朝又一朝获得的缓期,而缓期以那些意义的名义获准,你的符号就是驱使这些意义的牧杖。舍赫拉查德一千零一夜以来做的,正是这件事;而十八个月以来,我也一直这样做,以一连串令人眩晕的奇偶游戏中的作弊手法为代价,试探这个符号的支配力。”
[注19] 人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对偶然所作的概念分析,把这里重提的两个术语置于根本对立中。若不忽略这一点,许多争论都会得到澄清。
因此,从他所处的位置出发,迪潘面对这样发问的人,禁不住生出一种性质显然属于女性的狂怒。那个高妙的形象——诗人的创造力与数学家的严密性,同纨绔的冷漠和作弊者的优雅融为一体——突然在那位曾让我们欣赏它的人眼中,变成真正的 monstrum horrendum,可怕的怪物;用他的话说,就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天才”。[注]
[注] 山鲁佐德
一千零一夜里那个讲故事的女孩。她利用讲述故事吸引国王,没到精彩之处天刚好亮了,以至于国王不忍心杀死她,允許她下一夜继续讲故事。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國王爱上了这个女孩与山魯佐德白首偕老。
参照:原始文本/词典。
真正可怖的怪物
诗人的创造力、数学家的严谨、花花公子的冷漠、赌徒的优雅交织在一起。
迪潘这里遭遇了某种镜像认同,当迪潘自认为理解D大臣所想的时候,他所幻想的便是上面种种的形象,而这种种形象并不可触达。真正可怖的怪物并不是D大臣而是父母口中的“隔壁家的孩子”。
这种恐怖的根源,在这里留下了签名。体验它的人,无须以最出人意料的方式宣布自己是“那位女士的支持者”,也足以向我们揭示它:人们知道,女士们憎恶别人质疑原则,因为她们的魅力有很大一部分得自能指的神秘。
因此,迪潘终于将把这个能指令人石化的一面转向我们;除了王后,没有人读过它的这一面,都只读过背面。那句引用的陈言,正适合于这张脸在其狰狞表情中带着的神谕;引自悲剧,也同样合适:
美杜莎的面容
这里多说无益(或者无话可说),因为拉康已经把美杜莎的面容转向我了。
……如此凶险的命运,[注]
[注] 本章第一次引用写作 Un dessein si funeste(如此险恶的谋划),这里底本却作 Un destin si funeste(如此凶险的命运)。此处保留两次用词的差异,不在没有其他版本证据的情况下统一。
即使配不上阿特柔斯,也配得上提埃斯特。
这就是能指越过一切意义所作的回答:
“你以为自己在行动,其实是我依照那些把你的欲望系结起来的纽带,摆布着你。因此,你的欲望在力量上增长,在对象上繁衍,把你带回那撕裂的童年中的肢解状态。那么,这就是你的盛宴,直到石客归来;既然你召唤了我,我就要成为你的那位石客。”
换回一种较温和的语调,我们不妨重复那个玩笑:去年在苏黎世大会,我们同你们中某些随行者,曾以它向当地的口令致敬。能指对询问它的人作出的回答,就是:“吃掉你的此在(Dasein)。”
那么,这就是在一次命定的会面中等待着大臣的吗?迪潘向我们保证如此;但我们也已学会防备,不要对他的种种转移注意的手法过于轻信。
无疑,这个胆大妄为的人已经被降到愚蠢的盲目状态:人面对墙上那些宣告自己命运的文字时,便是如此。但单靠王后的挑衅,对于像他这样的男人,究竟能期待什么效应,把他召到与那些文字的相遇中?爱情,或者仇恨。前者是盲目的,会使他缴械;后者是清醒的,却会唤起他的疑心。但如果他果真是故事所说的赌徒,他在摊牌以前,会最后一次询问自己的牌;从中读出牌局之后,他会及时离桌,避免耻辱。[注]
[注] 写在墙上的字母
指的注定不可抗的灾祸。
《圣经·但以理书》第五章:巴比伦王伯沙撒在宴会上用从耶路撒冷圣殿抢来的圣器饮酒时,墙上突然出现了神秘的文字“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MENE, MENE, TEKEL, UPHARSIN),预示他的王国即将灭亡。伦勃朗 创作的 《伯沙撒的盛宴》正是捕捉的正是伯沙撒惊恐回望神迹的一刻。
参照:原始文本/词典。
及时起身离席
就好比德州扑克,基于当前的形势与自己的牌面推测自己的是否可以获胜。
就像那个电影中说的:“投降输一半“。 虽然投降钱是肯定要输的,但是比输钱更糟糕的是揭露底牌。
这就全部了吗?我们是否应当相信:越过迪潘为了迷惑我们而不得不使用的想象性花招,我们已经破译了他的真正策略?无疑是的。因为,正如迪潘一开始所说,如果“凡需要思考的问题,都最适合在黑暗中加以考察”,那么,现在我们就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轻易读出答案。它早已包含在小说题名之中,而且很容易从中提取;它也符合我们很久以前就交给你们斟酌的那条主体间沟通公式:我们说,在这种沟通中,发送者从接收者那里,以颠倒的形式收到自己的讯息。因此,“失窃的信”,乃至“滞留待领的信”,所意味着的,就是:一封信总会抵达它的目的地。
(吉特朗库尔,圣卡夏诺;1956年5月中旬、8月中旬。)
后续文字说明
对于想从这篇文字里领略我们课堂气息的人,我们几乎总会在推荐它时附上一个建议:应当先借助它,进入那篇原来放在它前面、此处却将放在后面的导论。
那篇导论,是为另一些人写的;他们刚刚亲身领略过那种气息。
这个建议通常没有被遵从:因为,喜好礁石,正是坚持存在的一种装饰。
我们在这里安排读者的阅读进程,无非是为了回到我们话语的指向,并标出此后再也不会改变的一点:我们的文字置身于一场冒险之中,那是精神分析家的冒险;只要精神分析仍是对精神分析家自身的质询,就始终如此。[注]
[注] 底本在“一场冒险”处残作 une aventi。下段明确接续 cette aventure,此处据相邻句法译出,并保留这一底本缺损说明。
这场冒险的迂回,乃至意外,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教学的位置上。
由此产生一种内在的参照;初读这篇导论,就会在对共同进行的练习的回顾中把握到它。
毕竟,前面的文章不过是借着其中一项练习的妙处,作进一步的精研。
因此,把下面的导论当作难文,就是使用不当:这是把仅仅源于它的训练目标的东西,归到了它所呈现的对象身上。
同样,那四页让某些人伤透脑筋的文字,本来也无意为难人。我们在这里略作修订,以便除掉一切借口,让人不再回避它们所说的内容。
这些文字说的是:无意识——当然是弗洛伊德意义上的无意识——所涉及的记存,并不属于人们假定为记忆所属的那个层面,即把记忆当作生命体的一种属性的层面。
为了明确这一否定性参照所包含的内容,我们说:人们为说明活物质的这种效应所作出的设想,并不因为它暗示人们认命接受,就变得更能为我们接受。
相反,显而易见,摆脱这一束缚,我们就能在形式语言的有序链条中,找到记存的一切样貌;尤其是弗洛伊德的发现所要求的那一种记存。
因此,我们甚至愿意说:如果有什么地方需要举证,那倒是要证明,象征界的这种构成性秩序,为何还不足以应对其中的一切。
就目前而言,面对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无意识保存之物的不可摧毁性,只有这一秩序的联结,才可能被认为足以说明它。
(可以参照弗洛伊德关于“神奇书写板”(Wunderblock)的文章;在这个问题上,它像许多别的文本一样,远远超出了那些漫不经心的读者给它留下的平庸意义。)
由此,为我们勾画出的纲领,就是弄清一种形式语言如何规定主体。
但这一纲领的旨趣并不简单,因为它预设:主体只有把自己的东西投入其中,才能完成它。
精神分析家不能不恰好依照他在其中遇到的阻碍,显出自己与它的利害关系。
参与其中的人承认这一点;其他人若受到恰当的质问,也会承认:这里有一个主体性转变的面向,它对我们的同行历程并非没有戏剧性。其他人试图用“理智化”一词来抵挡我们;在这一光照之下,这种指责清楚显出它在保护什么。
无疑,没有人比我们身边的某一位,为这几页文字付出了更值得称许的努力;可他最后从中看到的,只是必须揭发一种令他的康德主义不安的实体化。
但康德式的刷子本身,也需要它的碱液。
借此,我们可以帮助这位反对者,也帮助其他不那么切题的反对者,认识他们自己正在做什么:每当他们解释自己日常面对的主体,也就是所谓的病人,甚至每当他们同病人交谈时,他们都在运用巫术思维。
他们自己正是由此进入其中;第一位反对者,正是以同样的步伐,力图替我们挪开实体化这杯苦酒,而酒杯却刚刚由他亲手斟满。
因为,我们并不声称,凭我们的 α、β、γ、δ,可以从实在中提取出比我们在其给定中所假定的更多的东西;在这里,我们原本什么也没有假定。我们只是要证明:仅仅把这个实在设定为偶然,它们就已经给它带来一种句法。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弗洛伊德称为自动症的那些重复效应,正是从这里,而不是从别处产生。
有人反驳说:可是,你们的 α、β、γ、δ,若没有一个主体记住它们,就不会存在。——这恰恰是我们笔下所要追问的:重复之物,并非来自人们自以为必须在其中假定的某种实在;恰恰相反,它出自先前并不存在的东西。
请注意,这样一来,重复之物如此坚持要使自身生效,也就不那么令人惊讶了。
分析中哪怕最普通的一位“病人”,也在为此作证;他们的话之所以更能证实我们的学说,正因为就是这些话把我们引到这里。我们所训练的人知道这一点:多少次,他们在一场分析会谈尚新鲜的文本中,听到病人甚至抢先说出了我们所用的那些词。
而我们想达到的,就是让病人在说话的那一刻得到恰当的聆听。因为,当他只是为真理所攫住时,我们的耳朵却只朝向那个“是什么使他偏离”的观念,那实在奇怪。
为此,稍稍拆解心理学家的自信,很值得做。也就是说,拆解那种学究的自负:例如,它发明“抱负水平”,无疑正是为了把自己的水平标成一个不可逾越的天花板。
不要以为,拥有大学优良招牌的哲学家,就是能承载这番推论的木板。
正是在这里,我们的话由于呼应了古老的经院争论,遭遇到知识分子的旧账;但也正是在这里,问题涉及的,恰恰是需要消除的那种自负。
那位好意要认真处理我们文本的主体,被当场指出无端指控我们逾越康德批判之后,并不像于布老爹那样顽固不化。
但他对冒险已不剩多少兴趣。他想坐下来。这同分析家的职业构成了一种身体上的二律背反:既然已经把自己置于这样一种处境——面对主体的问题,要作回答,就得先让主体躺下——又怎么能够一直坐着?显然,站着也同样不方便。
因此,正是在这里,精神分析经验如何传授的问题开始出现:当训练的目标牵涉其中,就也开始交易一种知识。
市场结构在真理领域中的影响,并非不起作用;只是,它们在那里险峻难行。
导论
这里整理成文刊出的这堂研讨班课程,讲于1955年4月26日。它是我们整个学年对《超越快乐原则》所作评说中的一个环节。
我们知道,对于弗洛伊德这部著作,许多以“精神分析家”头衔自许的人,毫不犹豫地把它当作多余、甚至冒险的思辨而抛弃。只须看它最终归结到的死本能概念——那是一种最典型的二律背反——就能衡量:对多数人来说,这部著作在多大程度上是不可思的,请容许我们用这个词。
然而,很难把这部著作视为弗洛伊德学说的一次离题,更难视为一次失足。因为,它恰恰为新的地形学作了前奏;那就是由自我、本我、超我这些术语代表的地形学,而这些术语在理论使用和通俗传播中,都已经同样占据主导地位。
深入考察那些把所谓思辨同理论修订联结起来的动因,就会证实这一简单认识;因为,这一思辨本身正是那项修订的构成部分。
这样的考察,不容人怀疑上述术语在当前用法中遭到了贬损,甚至被理解成了相反的意思。仅仅看到它们从理论家到普通人那里,用法完全相同,这一点就已经显明。某些后继者公开表示,要把这些术语作为中介,把精神分析经验重新纳入他们所谓的普通心理学;无疑,这就是那种意图的根据。
这里,我们只树起几个路标。
重复自动症(Wiederholungszwang,重复强迫)这个概念,在这里所讨论的著作中,虽然是为了回应某些临床悖论而提出的,例如创伤性神经症的梦,或负性治疗反应,却不能被理解为理论建筑上的一个附加物,即使是为它加冕的附加物也不行。
弗洛伊德在这里重申的,是他最初的发现,即他的“无意识”所蕴含的记忆观。新的事实给他以机会:使这一记忆观获得一种普遍化的形式,并由此更严密地重新组织它;同时,也重新开启它的问题域,以抵抗一种当时就已显露的退化,即把它的效应视为简单的既定事实。
这里重新提出的东西,早已在那部“纲要”[注20]中得到阐述;在那里面,弗洛伊德的先见勾画出了他的研究日后必须经过的道路。作为无意识前身的 Ψ 系统,在其中显现其独特性:它只有重新找到那个根本上已经失去的对象,才能得到满足。
[注20] 指1895年的《心理学纲要》(Entwurf einer Psychologie)。它本来也是写给弗利斯的,并同那些著名的致弗利斯书信一起发表;但与书信不同,它没有遭到编者删改。德文版对手稿的某些误读,甚至证明编者对其意义关注甚少。很清楚,在这段话里,我们只是标出一个在研讨班中已经提出的立场。
因此,弗洛伊德从一开始就置身于克尔凯郭尔教给我们的那种对立之中:存在的概念,究竟奠基于回忆,还是奠基于重复?克尔凯郭尔令人钦佩地区分了古代与现代的人观,而弗洛伊德似乎使后一种人观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他从那个被等同于意识的人类行动者那里,夺去了重复中所包含的必然性。这种重复既然是象征性的重复,就表明:符号秩序不再能被设想为由人所构成,而必须被设想为构成人的东西。
因此,我们感到有必要,真正训练听众去理解弗洛伊德著作所蕴含的回忆概念。我们的考虑已经得到太多经验的证实:若让这一概念含混地隐而不显,分析的材料本身就会悬浮在空中。
正因为弗洛伊德不在其经验的原创性上退让,我们才看到,他被迫唤起一个从生命彼岸支配这一经验的要素,并称它为死本能。
弗洛伊德在这里给予那些自称追随者的指引,只会使这样一些人惊骇:按照戈雅那句凝练的话,理性的睡眠在他们那里,靠它自身生出的怪物而维持。
因为,弗洛伊德没有辜负自己一贯的做法:他交出这一概念时,总伴随着一个例子。这里的例子,将耀眼地揭露出这一概念所指向的基本形式化。
在这个游戏中,儿童练习把一个物件从视野中弄没,再使它回来,随后重新抹去;物件的性质本来无关紧要。与此同时,他用彼此区分的音节,调制这种交替。我们要说,这个游戏从最根本的特征上,显现出人这种动物从象征秩序中受到的规定。
人确实把自己的时间投入到展开这样一种结构性二择关系中:在场与缺席相互召唤。就在两者本质性结合的时刻,也可以说,在欲望的零点上,人类的对象受到一种掌握;这种掌握取消了它的自然属性,从此使它服从符号的条件。
说实在的,这不过是一个照亮问题的片刻,使我们瞥见个体如何进入一种秩序。这种秩序的整体以语言形式支撑、接纳个体,并且无论在历时性中还是共时性中,都把能指的规定叠加在所指的规定之上。
我们能够就在这种过度决定涌现之际把握它;弗洛伊德对象征功能的领会,所关涉的过度决定只有这一种。
一个序列,只运用在场与缺席这一根本二择;仅仅用(+)和(−)标记它,就能说明:最严格的象征规定,如何同一连串在现实中严格“随机”分布的各次结果相容。
事实上,只须在这样一个序列的历时展开中,把每次结果到来时形成的三个一组加以符号化,[注21] 再从共时性上规定它们。例如,把恒定的对称(+++、−−−)记作(1),把交替的对称(+−+、−+−)记作(3);把(2)留给由奇异项[注22]显出的不对称:两个相同符号,前面或后面不论哪一边,配上一个相反符号,即(+−−、−++、++−、−−+)。这样一来,由这些记号构成的新序列,就会显出某些接续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下面的网络把它们概括出来,同时显现三元组所孕育的同心对称。请注意,人类学家不断重新提出的那个问题[注23]——象征组织的二元性究竟是根本性的还是表面的——必须参照的,正是这一结构。
[注21]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以如下随机序列展示这种记号:
+ + + − + + − − + − …… 1 2 3 2 2 2 2 3
[注22] 这种不对称,恰恰统一了英语词 odd 的种种用法;据我们所知,别的语言里没有与之完全等价的词。法语用 impair(奇数/失当)来指行为上的失误,已可见其端倪;但就连 disparate(不相称、杂异)这个词,在这里也显得不足。
[注23] 参见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在《二元组织存在吗?》一文中对此作出的更新性重论。该文载《语言学、地理学与民族学论丛》(Bijdragen tot de taal-, land- en volkenkunde),第112卷,第2分册,海牙,1956年,第99—128页。法文收入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论文集《结构人类学》(普隆出版社,1958年)。
网络如下:

图中文字:RÉSEAU 1–3=网络1—3。数字与箭头保留原图。
例如,在符号(1)、(2)、(3)的序列中,可以发现:如果一串连续的(2)从一个(1)之后开始,那么只要这串(2)持续,序列就会记住每一个(2)处在偶数位还是奇数位。因为,这串序列能怎样被打断,取决于这个位置:偶数个(2)之后只能由(1)接出,奇数个(2)之后则只能由(3)接出。
因此,原初符号一旦第一次同自身组合——我们还将指出,我们这样提出它并非任意——一种结构就出现了。尽管它对于自身的给定条件仍然完全透明,却已经显露出记忆与法则的本质联系。
但我们将看到:只须重新组合我们句法的诸要素,跳过一项,再给这个二元组施加一种平方关系,象征规定就会变得不透明,而能指的性质也同时显现。
现在规定:对于这个二元组,例如组[(1)(2)(3)]中的(1)和(3),若其符号把一种对称同另一种对称联结起来,即[(1)—(1)]、[(3)—(3)]、[(1)—(3)]或[(3)—(1)],就记作 α;若把一种不对称同另一种不对称联结起来——只有[(2)—(2)]——就记作 γ。但同第一次符号化不同,交叉联结将分别使用 β 和 δ 两个符号:β 表示对称到不对称的联结,即[(1)—(2)]、[(3)—(2)];δ 表示不对称到对称的联结,即[(2)—(1)]、[(2)—(3)]。[注]
[注] 这里的两项,中间隔着一项,并非直接取相邻两项。底本将希腊字母 β 与外形相近的 ß 混用;译文按四符号系统统一为 β。
我们将发现:尽管这一约定恢复了 α、β、γ、δ 四个符号之间严格相等的组合机会——不像前一约定中的分类歧义,符号(2)的机会等于另两个符号的机会之和——支配 α、β、γ、δ 接续的新句法,却使 α 与 γ 这一边、β 与 δ 那一边,具有完全不对称的分布可能性。
事实上,我们已确认:其中任何一项都可以紧接在任何一项之后;从其中任何一项开始计数,也都能在第四个时间到达任意一项。可是,与此相反,第三个时间——也就是构成那个二元组的时间——受一条排除法则支配:从 α 或 δ 出发,只能得到 α 或 β;从 β 或 γ 出发,只能得到 γ 或 δ。这可以写成下面的形式:

图中文字:RÉPARTITOIRE AΔ=AΔ分配图;1er TEMPS、2e TEMPS、3e TEMPS=第一、第二、第三时间。上层为 α、δ → 任意一项 → α、β;下层为 γ、β → 任意一项 → γ、δ。
在这里,从第一到第三时间可以相容的符号,按分配图中将它们划开的水平层次彼此对应;第二时间选择什么符号,则无差别。
这里显出的联结,恰恰就是交换最简单的形式化,这证实了它的人类学意义。在这个层次上,我们只指出:对于一种原初主体性,它具有构成价值;我们将在后面为这一主体性概念定位。
事实上,考虑到其方向,这一联结是相互的。换句话说,它不是可逆的,却是回溯起作用的。因此,一旦固定第四时间的项,第二时间的项就不再是无差别的。
可以证明:固定一个序列的第一项和第四项之后,总会有一个字母,在两个中间项中都被排除;还会有另外两个字母,其中一个总被排除在第一个中间项之外,另一个总被排除在第二个中间项之外。这些字母分布在 Ω 和 O 两张表中。[注24]
[注24] 这两个字母,分别对应于被排除项的象限图示中的右旋和左旋。

图中文字:TABLEAU Ω=Ω表;TABLEAU O=O表。字母、位置与箭头均保留原图。
借助两表的第一行,可以查到所求的第一至第四时间的组合;第二行的字母,是这一组合在两个中间时间都排除的字母;第三行的两个字母,从左到右,则分别是第二时间与第三时间所排除的字母。
这可以描画主体行程的一个雏形,表明它奠基于一种现实当下,而这个当下在其现在中就带有先将来时。在主体已经是的那个过去,与它投向的东西之间,打开了一个洞;这个洞由能指的某种 caput mortuum,即死头/残渣所构成——在这里,它占去能指必须置身其中的所有可能组合的四分之三。[注25] 这一点就足以使主体悬系于某种缺席,并迫使它重复这缺席的轮廓。
[注25] 如果不考虑字母的次序,这个 caput mortuum 就只有十六分之七。
主体性在起源上,不来自与实在的任何关系,而来自能指标记在实在中生成的一种句法。
α、β、γ、δ 网络构造的特性——或不足——在于提示:实在、想象界与象征界如何组合成三个层次;尽管在它内部真正能够运作的,只有象征界,由它来代表前两个基础层。
以某种近乎天真的方式,思考句法的胜利竟在如此近处就能取得,值得我们为之停留,探究这里组织起来的链条;这也是曾吸引庞加莱和马尔可夫的那条思路。
因此,我们注意到,在我们的链条中,如果两个 β 相继出现,中间没有插入 δ,那么它们总是:要么直接相接(ββ);要么在中间插入数目不限的 αγ 对,即(βαγα…γβ)。但是,在第二个 β 之后,链条中若还没有出现 δ,就不能再出现一个新的 β。与此同时,上述两个 β 的接续也不能再次出现,除非第一个 δ 之后又添上第二个 δ;两个 δ 之间必须具有与两个 β 之间等价的联结——只须把 αγ 对倒转为 γα——也就是中间不得插入 β。
由此立即得出,我们上面预告过的、链条中不同符号出现概率的不对称。
事实上,若偶然性接连相助,α 和 γ 各自都可以单独重复,直至布满整条链;可是,即使机会最有利,β 与 δ 的比例也不可能增长,除非两者严格同步,至多相差一项。因此,它们各自可能达到的频率上限被限制为50%。
β 和 δ 所代表的组合,其概率等于 α 和 γ 所预设的组合的概率;另一方面,每次结果的实际抽取又严格留给偶然性。因此,我们看到一种象征规定从实在中分离出来:它越坚定地记录实在的任何偏向,就越清楚地产生它自身带来的差异。
只须考察 Ω 表与 O 表的结构对照,这种差异还会显现:被排除项的分组及其次序,依照端项次序所属的表,以直接或交叉的方式,服从并重现端项的次序。
因此,在四个字母的序列中,如果两端那一对属于 O 表的次序,中间一对与两端一对可以相同。例如,αααα、ααββ、ββγγ、ββδδ、γγγγ、γγδδ、δδαα、δδββ 都是可能的。若两端那一对属于 Ω 的方向,两对就不能相同:ββββ、ββαα、γγββ、γγαα、δδδδ、δδγγ、ααδδ、ααγγ 都不可能。
这些说明带有游戏的趣味,但我们不应因此迷失方向。
因为,弗洛伊德带给我们的“能指过度决定”概念,只有在这种象征规定的联结中,才能获得位置。像他这样的头脑,从来不可能把它设想为一种实在的过度决定;一切都表明,他不会放任自己陷入那种概念谬误;哲学家和医生却太容易在其中安抚自己的宗教热情。
只有确立象征界的自主性,才能使精神分析中的自由联想理论与实践摆脱歧义。因为,把自由联想的动力归于象征规定及其法则,与把它归于想象性惰性的经院预设,是完全不同的事。后者在哲学的或伪哲学的联想主义中支撑着自由联想,随后才自称实验性的。精神分析家放弃了这项考察,便在这里又找到一个吸引点,使自己不断落回心理学化的混乱;其中有些人还是有意为之。
事实上,只有像我们刚才所举的那些例子——象征链的要求,即使悬置,也能无限期地保存——才使我们能够理解,无意识欲望那不可摧毁的持续性,究竟位于何处。这种持续性在弗洛伊德学说中,无论显得多么悖论,也仍然是其中得到最明确肯定的特征之一。
无论如何,这个特征与真正实验心理学中已知的任何效应,都不可通约;后者无论经历怎样的延迟或滞后,终究都会像一切生命反应一样,渐渐减弱,直至消失。
这恰恰是弗洛伊德在《超越快乐原则》中再次回到的问题;他借此指出,那种坚持——我们从中找到了重复自动症现象的本质特征——在他看来,只能具有前生命的、跨生物学的动因。这个结论也许令人惊讶,但它出自弗洛伊德;他所谈的,是由他第一个谈起的东西。只有聋子才会听不见。不能以为,他写到这里是在求助唯灵论:这里涉及的是规定的结构。这种结构在其效应中移置的物质,在范围上远远超过脑组织;这些效应中有一部分被托付给脑组织的变迁,但其他部分并不因为以别的方式物质化,就少一分能动性,或少一分象征性的结构。
因此,人之所以能够思考象征秩序,是因为他的存在首先已经被卷入其中。他以为自己凭意识形成了这一秩序,这一幻觉源于:他是通过自己同相似者的想象关系中的一个特定裂口,才得以作为主体进入这一秩序。但他只能经过言说的根本隘口,才能作此进入。我们在儿童游戏中认出的,正是这一隘口的一个发生时刻;而它的完整形式,则每当主体向绝对的大他者说话时,都会重新出现。所谓绝对的大他者,就是能够取消主体自身的大他者,而主体也同样能够这样对待他,即把自己化为对象,以欺骗他。过去三年在圣安娜的研讨班中,从转移理论到偏执狂的结构,我们已经证明,必须使用这种主体间性辩证法。它很适合借助下图得到支撑:

图中文字:SCHÉMA L=L图式;(Es)S=(本我)S;(moi)a=(自我)a;a’utre=小他者 a′;(A)utre=大他者 A;relation imaginaire=想象关系;Inconscient=无意识。
如今,我们的学生已经熟悉这个图式。其中的两个中间项,代表我们在镜像阶段中提出的那一对:两者在想象层面相互对象化。
我们首先借助同他者的镜像关系,旨在使弗洛伊德那里至关重要的自恋理论,重新获得它在自我功能中的主导地位。可是,这一关系只有像图式所示那样,介入主体的这个“本我之此侧”(en-de ça)与大他者的那个彼岸之间,才能把分析经验揭示的一切幻想化,真正归于它的支配之下。言说确实把它置于两者之间,因为那些奠基于言说的存在,完全听凭言说之信义的支配。[注]
[注] En-de ça 拆写通常表示“此侧”的 en deçà,让 ça(本我)在其中显现。译文保留这一层,以免图式中的主体/本我一端被抹去。
正因为把这两对混淆了,那些继承某种实践与教学的人,才会把所谓生殖器之爱的幻想神化,甚至赋予它奉献的美德,导致如此多的治疗歧途。可在弗洛伊德那里读得清清楚楚:他对一切迷恋(Verliebtheit)根本上的自恋性质,已经作出了何等明确的判断。
然而,如果干脆取消对主体间性之象征两极的一切参照,把治疗化约为对想象性二人关系的乌托邦式纠正,那么,我们如今就会落到一种实践中:它在“对象关系”的旗号下,完成着某种只能让一切诚实之人感到卑劣的东西。
因此,我们研讨班看起来似乎久久停留的某些练习,就有了理由:它们构成对主体间性层面的真正操练。
一旦把两者放在一起比较,就不能不注意到:L图式诸项之间的关系,同上文有向序列中区分的四个时间之间的关系,具有亲缘性。在这一有向序列中,我们看到了象征链第一个完成的形式。
括号中的括号(1966)
这里要记下我们的困惑:那些努力破译我们这条链所容许的排列秩序的人,竟没有一个想到,把我们已经清楚陈述的结构写成括号的形式。
一个括号包含一个或多个别的括号,即(( ))或(( )( )……( )),就等价于上面分析过的 β 与 δ 的分布。在这里很容易看到,双重括号是根本的。
我们把它称为“引号”。
我们用它来对应主体的结构——即L图式中的 S——因为这一结构蕴含一种加倍,或更确切地说,一种具有衬里功能的分裂。
我们已把 αγαγ……的正向或反向交替,安放在这层衬里中,条件是符号个数为偶数或零。
在各个内括号之间,则是 γαγα……γ 的交替,符号个数为零或奇数。
相反,在括号内部,可以有任意多个 γ,从零个开始。
在引号之外,我们则发现任意一串 α;这串 α 包含零个、一个或多个括号,括号内填着 αγαγ……α,符号个数为零或奇数。
把 α 和 γ 换成 1 和 0,就能用一种我们觉得更“会说话”的形式,写出所谓的L链。
L链:
(10 … (00…0) 0101…0 (00…0) …01) 11111… (1010…1) 1111… 等等
所谓“会说话”,是指我们只须增加一项约定,使它同L图式相合,就能使它更易于阅读。
这项约定是:把括号内的 0 赋予沉默时间的价值,而交替中的 0 则保留切分的价值。下面我们会看到,它们并非同质,因此这一约定是有根据的。
于是,引号之间的部分,就可以代表我们L图式中 S(Es)的结构:它象征着那个被假定补上弗洛伊德之本我的主体,例如精神分析会谈中的主体。本我在这里便以弗洛伊德赋予它的形式出现,正是在他把本我同无意识区分开的意义上:在符号逻辑上分离,在主体层面沉默——驱力的沉默。
这时,0、1 的交替代表L图式中的想象性栅格(aa′)。
还须规定:引号之间特有的这种交替——0、1 总数为偶数——具有怎样的特权;显然,这就是要规定 a 与 a′ 本身的地位。[注26]
[注26] 因此,我们后来引入了一种更合适的拓扑学。
引号之外的部分,将代表大他者的场,即L图式中的 A。重复在那里居于主导,以 1 的形式出现;1 是一元特征,代表象征界本身被标出的时间——这是对前一约定的补充。
主体 S 也正是从那里,以颠倒的形式收到自己的讯息——解释。
把包含(10……01)的括号从这条链中单独抽出,它就代表心理学的“我思”之自我,也就是虚假“我思”的自我;它同样完全可以支撑纯粹而单纯的倒错。[注27]
[注27] 参见舒瓦西神父;他的著名回忆录可以译成:“当我是那个穿女装的人时,我思。”
这次尝试中,唯一必然留下的东西,是某种与象征链相联的记存的形式体系;在L链上,我们很容易表述出它的法则。
(这法则在本质上由一种接替来规定:在 0、1 的交替中,越过一个或多个括号符号,以及越过的是哪些括号符号,就构成这种接替。)
这里应当记住的是:我们如此迅速地得到了一种形式化;它既提示主体的原初记存,也提示一种结构化,而其中竟能区分出稳定的差异,十分值得注意。事实上,例如把全部引号反向,同一个不对称结构仍然保留。[注28]
[注28] 这里附上由网络1—3变换而成的 α、β、γ、δ 网络。所有数学家都知道:把第一个网络的线段变成第二个网络的切点,再标出连接这些切点的有向路径,就能得到它。如下所示——为清楚起见,我们把它同第一个网络放在一起:
原注28中的网络1—3
图中文字:RÉSEAU 1–3=网络1—3。原注28中的αβγδ网络
图中文字:RÉSEAU α, β, γ, δ=α、β、γ、δ网络。这里沿用建立这些字母时的约定:
1.1 = α 0.0 = γ 1.0 = β 0.1 = δ(由此可见,我们为什么说,在L链中有两种 0:γ=000 的那些 0,以及 γ=010 的那些 0。)
这只是一个练习,但它实现了我们的意图:在其中画出某种轮廓,让我们称作能指的 caput mortuum,即死头/残渣的东西,显出其因果面向。
这一效应在这里,同在《失窃的信》的虚构中一样,可以被清楚把握。
其本质在于:信能够在内部,对小说中的人物——包括叙述者——发生效应;也能够同样在外部,对我们这些读者,乃至对作者本人发生效应,而任何人都从不必操心它究竟想说什么。凡被写下的东西,通常都有这样的命运。
但此刻,我们才刚刚架起一道拱;还要经过多年,才能把它砌成桥。[注29]
[注29] 1955年的文本从这里继续。通过这些练习,把结构研究的进路引入精神分析理论,确实在我们的教学中带来了重要的发展。关于主体化的概念在这里取得进展,同时也参照了 analysis situs——位置分析,即拓扑学;我们力图借此使主体过程获得物质形式。
因此,为了向听众说明,真正的主体间性与投射概念所包含的二元关系有何不同,我们此前已经用过一种推理。坡本人在那篇将成为本次研讨班主题的故事中,颇为赞赏地转述了它:据说,正是这种推理,指导一个所谓神童,在奇偶游戏中赢得远多于应有份额的胜局。
沿着这种推理走——这里真可以说,它是孩童式的,但在别处却使不少人着迷——我们必须抓住它的诱骗暴露出来的那一点。
这里,主体是被问的人:他要回答的问题,是猜对手藏在手里的物件数目为偶数还是奇数。
男孩大意告诉我们:我赢过或输过一局之后,便知道,如果对手是个简单的人,他的计谋至多就是下次换一边;可如果他再聪明一层,他就会想到,我会留意这一点,因此,他反倒应当保持原来的一边。
因此,儿童赖以获胜的,是把对手脑子里弯弯绕绕的程度对象化。这种看法同想象性认同的联系,立即从这一事实显露出来:他声称,自己在内心模仿对手的姿态和表情,便能准确评价自己的对象。
可到了下一层,又会怎样呢?对手已经认出,我聪明到足以跟上他的这一步,于是他便以自己的聪明看出:要有机会骗过我,就得装傻。从这一刻起,推理就不再有别的有效时间,恰恰因为此后它只能在无穷的摆动中重复。
除去纯粹愚蠢的情形——在那种情形中,推理似乎还有客观根据——儿童不得不认为,对手也会抵达这第三个时间的界限。因为,他既然已允许对手达到第二个时间,也就允许对手把他本人看作一个将对手对象化的主体;而他确实就是这个主体。于是,他同对手一道落入一切纯粹二元的主体间性都包含的僵局:面对一个绝对的大他者,无计可施。
顺便注意,在第二个时间的构成中,智力的作用转瞬即逝;辩证法正是在这一时间脱离给定条件的偶然性。只须我把智力归于对手,它的功能就变得无用,因为从此它又归入那些偶然条件。
不过,我们不会说,在每次出手的瞬间,于想象中认同对手,这条路事先就注定失败。我们要说的是,它排除了真正的象征过程:一旦这种认同的对象不再是对手,而是它所阐述的对手的推理,这一过程就出现了——文本其实也说出了这个区别。此外,事实也证明,这样一种纯粹想象性的认同,总体上会失败。[注]
[注] 底本在“每次出手的瞬间”处作 à l’instant de des coups,句法有损;此处按“出手/各次结果的时刻”这一可确定的意义译出。
因此,每一个玩家若要推理,就只能在二元关系之外寻找凭借;也就是说,寻找某种支配对方向我给出的各次结果之接续的法则。
这一点如此确切,以至于,如果是我给出结果让对方猜,也就是我作为主动的主体,那么,每一刻我都会努力向对手暗示:有一条法则支配着我出手的某种规律性;然后又尽可能多次地打破它,使对手抓不住它。
这种做法越能摆脱那些不由自主地开始形成的实际规律,就越能成功。因此,在我们毫不犹豫地列为实习作业的游戏测试中,一位参与者承认:有一刻,他觉得自己太常被看穿——这感觉是否有根据,姑且不论——于是他借一项约定,把马拉美一行诗中字母的接续转换为此后要给对手猜的各次结果,以此摆脱了那种感觉。
但是,如果游戏持续了整首诗的长度,而对手又奇迹般地认出了这首诗,那他就会每次都赢。
这使我们能够说:如果弗洛伊德意义上的无意识存在——我们的意思是,例如,我们若理解了他从日常生活精神病理学的经验中得出的教训所蕴含的意义——那么,下面这件事就并非不可设想:一台现代计算机,提取出那句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调制其选择的语句,便能在奇偶游戏中,以远远超出惯常比例的胜率获胜。
无疑,这是一个纯粹的悖论。但它表达的是:对于那台我们愿意承认具有如此神奇表现的机器,我们之所以拒绝称它为“思考机器”,不是因为它缺乏某种属于人类意识的德能,而仅仅是因为:它并不比通常状态中的人更会思考,却也并不因此更少受能指召唤的攫取。
同样,这样提出的可能性,也有一个益处:使我们听到了某些人由此产生的慌乱,甚至焦虑;他们愿意把这些感受告诉我们。
我们可以对这种反应加以讥讽,因为它出自分析家。他们的全部技术,都立足于这样一种无意识规定:所谓自由联想,正被认为受它支配;而且,在刚才引用的弗洛伊德著作中,他们可以清清楚楚地读到:数字从来不是随机选择的。
不过,想到没有什么曾教会他们,通过区分常识所不知的东西而摆脱常识意见,我们也就能说,这种反应自有根据。常识所不知的,正是弗洛伊德式过度决定的性质,也就是我们在这里所提出的象征规定的性质。
如果必须把这种过度决定理解为实在的——他们像所有人一样,把机器的计算同机器的机械装置混淆,所以我的例子对他们暗示的就是这一点[注30]——那么,他们的焦虑确实有理由。因为,我们就不只是碰一碰斧头,而是要作出更凶险的举动:把斧头劈向“偶然的法则”。那些被这一举动如此打动的人,确实都是坚定的决定论者;他们有理由感到,如果动了这些法则,就再也没有任何法则可以设想了。
[注30] 为了试着消除这一幻觉,我们以一场《精神分析与控制论》的讲座结束了那一年的课程。这让许多人失望,因为我们几乎只谈了二进制计数、算术三角形,乃至最简单的门——门由它必须开着或关着来规定。总之,我们看起来并没有比这个问题的帕斯卡阶段高出多少。
但这些法则,恰恰就是象征规定的法则。因为,很清楚,它们先于对偶然的任何实际观察。我们正是根据一个物件是否服从这些法则,来判断它适不适合用于得到一连串随机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一连串结果始终是象征性的。例如,我们会据此认定一枚硬币,或那个被奇妙地命名为 dé 的物件——骰子——适合履行这一功能。
过了这个阶段,我们就必须具体说明我们所主张的能指对主体的支配。如果这是一条真理,它就存在于各处;我们应当能够从任何钻具可及之处,让它像奥尔巴赫酒馆里的葡萄酒那样喷涌出来。
因此,我们取用了原先那个故事;此前,我们从中抽出了关于奇偶游戏的那段有争议的推理,起初并没有看得更远。我们在其中遇到了一种助益:即便后来考察中没有证实,坡作为组合策略研究的一位出色先驱——这种研究正在更新科学的秩序——在创作虚构时受一种与我们相似的意图指导,我们的象征规定概念,也已经不容许我们把这种助益视为纯粹偶然。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在讲解中使听众感受到的东西,触动他们如此之深,以至于我们现在是应他们的要求,刊出一个版本。
按照书写有别于言说的要求改写时,我们无法避免,多少提前带入了此后才对当时引入的概念所作的阐发。
因此,我们始终借以在符号之中进一步突出能指概念的那种强调,在这里回溯地发挥了作用。我们相信,如果以一种历史性的假装来淡化这些特征,在追随我们的人看来,反而会显得人为。但愿我们没有这样做,不会使他们的记忆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