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更好地把握这个主体间的复杂关系的整体性,我们不妨借用一个传说中的技巧:据说鸵鸟为了避险,会把头埋进沙子里。这一招如今倒真该被称作“政治”,并且在这里可以区分三种角色:第一个把头埋进沙子里;第二个因此误以为自己披上了隐身衣;而第三个则趁机在它身后悠然拔掉它尾巴上的羽毛。只需在这个谚语的名称里加上一封信的字母(也就是l’),它就会因此而获得一种全新的意义,“鸵鸟政治”(politique de l’autruiche),并且永远定型于此。
既然我们已经通过重复的行动建立了这个主体间的结构模式,那么就必须在其中承认“重复的自动机制”的存在——正如弗洛伊德文本中所说的那样,这是我们所关注的意义。
主体的多重性对于那些早已熟悉我们理论视角的人来说,这并不构成任何问题,这些视角可以由我们这句公式总结:“无意识,是大他者的言说(l’inconscient, c’est le discours de l’Autre)。”至于主体之间互相介入我们就不在此重复了;那是我们在重读“伊尔玛注射之梦”时所提出的。
我们今天所关心的,是主体在主体间的重复过程中,如何在各自的位置上交替与移动。
我们将会看到,他们的位移是由一个纯粹能指——也就是那封失窃的信在三人关系中的位置所决定的。正是这个让我们得以确认它就是一种自动性重复的机制。
然而,在我们真正走上这条道路之前,不妨先提出一个问题:即使这个故事的文学用意与我们在其中所找到的兴趣相符合,它是否另有所在?
我们能不能直白不加修饰的把“这个故事被讲成一则“警探谜案”仅仅看作一种合理化的外衣呢?
其实,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个体裁的依据其实并不牢靠。因为通常的“警探谜案”,必然依赖于一个犯罪或不法行为,以及:它的性质与动机、使用的工具与执行方式、发现罪犯的手段,以及证明罪行的途径。但这一切,在小说的一开始就被小心翼翼地排除了。
没错,从一开始起,如同欺诈一样的罪犯行为以及其对受害者的影响都被清楚地揭示出来。故事的问题只限于如何找回作为承载欺诈的那封信。而且,看起来完全是出于作者的有意安排:在故事向我们解释的时候,解决方案就已经在其中了。难道这就是小说让我们产生悬念的方式吗?当然,可以承认一种文学体裁的惯例能够在读者中激发某种特定的兴趣,但我们不要忘记,这里出现的“杜宾”只是第二次亮相的角色,是一个原型;而如果说这个体裁只是从第一次故事才刚刚诞生,那么让作者立刻利用这一体裁的约定来制造悬念,未免也太早了。
然而,把整个故事仅仅缩减成一则寓言也是另一种极端:好像它的寓意在于——若要把某些书信(而这些书信的秘密有时对维持夫妻和平是必要的)隐藏在目光之外,只需随意将它们散放在桌面上,甚至把它们翻转过来,让收件人那一面朝上即可。——这是一种幻觉。对我们而言,我们绝不会建议任何人尝试这种方法,因为一旦依赖它,最终必定失望。
那么,除了说在警察局长的无能之下,这里难道就没有别的谜题了吗?——或许还在于杜宾身上存在的某种不协调性。也就是他那些十分敏锐、却未必总是逻辑上完全贴切的概括性言论,用来介绍他的分析方法,与他实际上出手介入的方式之间,并不完全吻合。
如果我们再顺着这种“障眼法”的感觉走下去,我们几乎会认为:从开场第一幕——若不是因为当事人尊贵身份,本来就足以成为闹剧,直到最后大臣似乎必然会遭遇的可笑结局,这部作品带来的观赏乐趣,不正是因为所有人都被耍弄了一通吗?
并且我们就更倾向于承认这一点,因为在这里,我们与正在阅读我们的人一同,再次遇见了我们曾经顺带给出的“现代英雄”的定义:他是在一种迷失的处境中,完成无足轻重的壮举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