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失窃的信>的研讨班 07

【信件销毁】正所谓骑虎难下,介于大臣如此光明正大获得这封信的方式,怕是自己主动销毁信也不一定能平稳落地。

你说自己销毁了就销毁了?局长相信吗?王后相信吗?国王相信吗?

也就是大臣通过自己的一通操作把失窃的信变成了“失信”。

不论他做什么,如何证明,其他人都只能以相反的方式去理解他。

局长,国王,王后都认为他还在藏着什么事情。

甚至——有没有可能大臣真的就是无意中拿走了王后的信。

王后担心这封信被国王发现而不敢说或者根本就没发现自己的信被拿走,只是事后发现了大臣遗漏下来的自己的信。

王后急于拿回自己的信,于是跟局长说了丢信的事情。

警察局长不想掺合这等“宫廷秘事”,于是就摸摸鱼找到了D大臣的亲戚(甚至兄弟)——小说的主角杜宾。

杜宾跟D大臣有旧仇,并且对他非常了解。遇到能报复回来的事情当然很有兴趣,于是就有了去取信的事。

因为杜宾此举表面上是基于局长转述的王后的那套说辞,因此杜宾无意识中认为报复的最好的方式是——替换一封信,这样D大臣想要使用这封信的时候就会当场吃瘪并且已经开始想象他看到自己留言时候的表情。

但是如果按照上文的分析来看,假如局长并没有那么严密的搜查不过装装样子不想趟这个浑水(相信王后说的此事涉及政治漩涡),假如王后只是丢了那封信(哪怕当时有政治漩涡但是与信无关),那么大臣便百口莫辩。
那么杜宾这么做有可能反而帮助了大臣。“两面信封”这个小辫子把王后、S公爵和大臣绑定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涉及到女人的事 大臣敢做的不仅是“男人应做的事”,还包括“不体面没有男子气概的事”,也就引申到涉及女人的事情。


以便写上新的地址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听众面前用当时的一封信来做演示——这封信涉及到夏多布里昂先生及其寻找秘书一事。

颇为有趣的是:夏多布里昂在 1841 年 11 月,也就是《Chambers Journal》首次刊登《失窃的信》的同一个月,刚刚为他那份(近期才得以重建的)回忆录初稿画上了句点。夏多布里昂对权力的忠诚奉献,尽管他口头上常常加以抨击,但这种奉献本身却给他个人带来了某种荣耀(当时人们还没有发明“奉献”这一现代意义上的词汇)。那么,他是否也应当被归入那类“天才之人”,无论是否有原则——正如我们稍后将看到大臣所面临的那样的审判?

(上为原文注释)


他自己的印记作为收信人,信封上的印章又如何能是自己的印章呢,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主体对他人行为的“认同方式”有可能折射出主体自己所认同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认为别人对自己的话是别有深意,那么这个人可能会幻想他人如何理解自己话中深意;

又或者他认为自己“不善言辞”不懂得如何遣词造句,而在他看来存在着某种“风雅之士”或者“阴沉官僚”,往往在话语中藏有某种自己无法琢磨的深意。
但这都是在他的幻想层面,以至于他按照自己的幻想去理解他人话语的时候会存在一种“在他人看来十分荒谬的误解”。


鞋匠莫越鞋楦一位贵族在上议院中发言时,曾以明确的言辞承认了这一观点,那是他的尊贵身份所赋予他的席位。 主人并不在乎警察是否有窥探欲,警察的位置让他们即便看到了一些也无法理解。 与之相对的是注释中上议院中一位贵族的发言,让警察管好自己分内之事。

(上为原文注释)


山鲁佐德 一千零一夜里那个讲故事的女孩。她利用讲述故事吸引国王,没到精彩之处天刚好亮了,以至于国王不忍心杀死她,允許她下一夜继续讲故事。她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國王爱上了这个女孩与山魯佐德白首偕老。


真正可怖的怪物 诗人的创造力、数学家的严谨、花花公子的冷漠、赌徒的优雅交织在一起。

杜宾这里遭遇了某种镜像认同,当杜宾自认为理解D大臣所想的时候,他所幻想的便是上面种种的形象,而这种种形象并不可触达。真正可怖的怪物并不是D大臣而是父母口中的“隔壁家的孩子”。


美杜莎的面容这里多说无益(或者无话可说),因为拉康已经把美杜莎的面容转向我了。


写在墙上的字母指的注定不可抗的灾祸。

《圣经·但以理书》第五章:巴比伦王伯沙撒在宴会上用从耶路撒冷圣殿抢来的圣器饮酒时,墙上突然出现了神秘的文字“מנא מנא תקל ופרסין”(MENE, MENE, TEKEL, UPHARSIN),预示他的王国即将灭亡。伦勃朗 创作的 《伯沙撒的盛宴》正是捕捉的正是伯沙撒惊恐回望神迹的一刻。


及时起身离席就好比德州扑克,基于当前的形势与自己的牌面推测自己的是否可以获胜。

就像那个电影中说的:“投降输一半“。 虽然投降钱是肯定要输的,但是比输钱更糟糕的是揭露底牌。